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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安部提《反分裂國家法》 劍指“台獨”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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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7 11:20 | 稿件來源:香港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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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通社1月16日電 (記者 施鑫岳)中國國家安全部16日發文,強調《反分裂國家法》是高懸在“台獨”分裂勢力頭頂的利劍,並警告台灣情治部門,勿當“台獨”分裂勢力的“馬前卒”“急先鋒”。

這篇題為“《反分裂國家法》利劍高懸”的文章指出,這部依據憲法制定的“反”字頭的法律,實施近19年來,成為名副其實高懸在“台獨”分裂勢力頭頂的利劍,為維護台海和平穩定、促進兩岸關係發展提供了堅實法治保障。

文章還將這柄利劍分為四部分解讀,分別是劍刃:劍指“台獨”,遏制分裂;劍格:明確性質,劃出紅線;劍柄:神聖職責,人民掌握;劍鞘:藏鋒斂鍔,爭取和平。

台灣媒體迅速關注到了這篇文章。

台灣《聯合報》在報道中指出,《反分裂國家法》第一條即開宗明義,明確了它要針對的對象就是“台獨”分裂勢力,要遏制的是他們分裂國家的行徑。

報道稱,這部法律從立法上明確了完成國家統一的權利和義務主體都是中國人民,確保了這柄利劍的劍柄握在兩岸14億多中國人民手中。

新華社資料圖片。

台灣“中時新聞網”也刊文指出,《反分裂國家法》為兩岸同胞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持續深化交流交往預留了充分的制度空間,更為兩岸在充分政治互信基礎上,就和平統一展開有步驟、分階段、靈活多樣的協商談判,作出了長遠規劃。該法不僅為遏制“台獨”分裂活動劃定了紅線,也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平統一進入良性循環提供了空間。

自2016年民進黨上台後,台灣間諜情報機關便加速“綠化”,充當民進黨當局推進“台獨”路線的工具。他們極力向大陸滲透,策反發展人員,開展間諜情報活動,嚴重破壞兩岸正常交往,甚至危及國家安全和利益。

2018年,國家安全機關組織開展“2018-雷霆”專項行動,先後破獲百餘起台灣間諜案件。2020年,國家安全機關針對民進黨當局及其間諜情報機關又一次重拳出擊,組織實施“迅雷-2020”專項行動,破獲數百起間諜竊密案件,成功打擊台灣間諜情報機關滲透破壞活動。

作為一個主要職責為情報工作、反間諜的機構,為何國家安全部宣導《反分裂國家法》?或許,正是與台灣間諜情報機關的斑斑劣跡有著密切關係。

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副院長張文生接受香港中通社記者訪問時亦指出,國家統一是國家安全的核心內容。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反對“台獨”分裂和外部勢力干涉,是國家安全機關的職責使命。用好《反分裂國家法》這柄利劍,有助於對“台獨”勢力和外部勢力策劃的滲透破壞活動予以嚴懲。

在台灣當局前領導人陳水扁於2004年連任後,大陸即著手推動涉台立法工作。2005年3月14日,中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正式通過《反分裂國家法》。

《反分裂國家法》僅適用於台灣問題,共十條,其中各界最為關注的當屬第八條,明確提出了在三種情形下大陸可採取“非和平手段”及其他必要措施處理台灣問題。這三種情形包括:“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

張文生表示,《反分裂國家法》賦予了國家採取“非和平手段”的法律依據,不論經過多少年都依舊有效。在台灣選舉過後的新形勢下重申這部法律,是對民進黨當局以及新一任領導人的嚴正警告。一旦越過紅線,大陸將毫不猶豫拿起手中這把利劍,對“台獨”發起制裁。(完)

【編輯:孟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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