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港澳 ->時政
男子2019年嘉頓山斬4女子 判囚16年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7月13日電 2019年,深水埗嘉頓山發生兇徒持生果刀刺人事件,一名持雙程證來港的男大學生聲稱無勇氣自殺,因而萌生透過殺人而獲判死刑,當日他刺傷4名女晨運客,令她們頸背受重傷。他早前承認4項企圖謀殺罪,今(13日)被判入獄16年。 被刺傷女事主由消防抬落山送院(圖片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杜麗冰透露被告患強迫型人格障礙,其父指被告曾寫下遺書,又曾到天台企圖自殺。杜官斥被告因膽怯,自殺不遂卻無故襲擊陌生人,判他入獄16年,並希望他能接受精神科及心理治療能改善其暴力及自殺傾向。 被告劉越騰(26歲)承認於2019年10月11日,企圖謀殺吳伯弟、劉文聯、張軒娣和林琼琼(4人案發時介乎50至57歲)。 法官在判刑時讀出被告的精神科報告,指被告在內地成長期間,有抑鬱的問題。但四名事主在案發時只是在晨運,但被告在沒有被挑釁下,膽怯地襲擊她們。而且他襲擊一名事主後,另外三人逃走,被告仍追着她們並向她們施襲,被告稱想藉殺害事主,令他最終可接受死刑,但香港法例中沒有死刑,法官望被告在監禁期間得到協助。經考慮後,判被告監禁16年。 【編輯:张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