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03日 星期五 繁 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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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聞網1月29日電 香港《內地民商事判決(相互強制執行)條例》(第645章)(《條例》)1月29日正式生效,內地與香港民商事案件判決可互認。
《條例》為落實最高人民法院與律政司於2019年簽訂的《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互相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以回應兩地因民生和經貿活動的交流合作緊密,需要一套清晰和全面的相互執行民商事判決機制,減少當事人就同一爭議提出重複訴訟的情況,更好平衡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利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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