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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蘋果日報》女記者涉政府總部外除衫兼藏毒 案押明年2月再訊分享到:
一名曾任職《蘋果日報》的前女記者,今年7月要求進入政府總部遭拒,隨後疑因神志不清開始脫去衣服,被在場警員制服並送院治理,警方並於其背囊內檢獲少量懷疑大麻。她事後被控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管有危險藥物,以及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共3罪。案件今日(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4日再訊,以待辯方給予被告法律意見,期間被告准以1000港元保釋,但不得離港及再到案發地址。 24歲被告鍾梓儀,報稱文員,控罪指她於2021年7月10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外添華道無合法權限或辯解,而在上述公眾人士目睹的地方猥褻暴露其身體、管有危險藥物,即1個膠袋載有6.72克草狀大麻及一支捲煙載有0.16克草狀大麻,以及妨礙任何其他人,即特務警察行使或履行公安條例所授予的權力或所委予的職責。 【編輯:李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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