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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擬修例,規定私營醫療機構須提供價目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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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10:22
稿件來源:香港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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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聞網10月16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擬修例要求私營醫療機構提供價目表、費用預算等,其中適用於私家醫院的措施最快明年8月生效,以提升透明度。

香港醫務衞生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計劃透過附屬法例方式,要求私營醫療機構按指明格式提供中英雙語價目表,並按病房、手術室、診斷影像服務、化驗或病理服務、藥物等類別列明所有收費項目。一般而言,價目資料須以固定價格如每次300元,或價格範圍如300元至500元,進行表述。

私營醫療機構亦須於營業時間內在其所有接待處和繳費處,以及入院登記處和護士站,以印本或電子形式,例如透過平板電腦等,提供價目表,以供公眾查閱。私家醫院亦須在其網站提供價目表。私營醫療機構如擬修改價目表,須在有關修訂生效前至少7天,公布經修訂的價目表以作預告,並向香港衞生署報備。

香港中通社資料圖

私家醫院也須向病人提供服務費用預算,如服務最終收費較費用預算超出20%或以上,私家醫院須以印本或電子形式向病人或其代表提供書面解釋,說明費用增加的原因。如違反規定,私家醫院最高可被處第6級罰款、10萬元;日間醫療中心及診所最高則可被處第4級罰款、2.5萬元。

香港衛生署署長亦獲授權,要求醫院提交價目表、超出預算解釋等相關資料。規例亦將賦權署長在有需要時,可要求持牌私營醫療機構採取必要的遵從措施,例如修訂價目表並公布修訂版本等。

據悉,香港特區政府計劃於今年年底向立法會提交規例,並擬訂實務守則,以期自明年下半年起分階段有序落實各項規管措施。當中適用於持牌私家醫院的措施,最早將於明年8月起生效;適用於持牌日間醫療中心及持牌診所的措施,則最早分別於2027 年11月及2028年年中起生效。

特區政府一直有序推進提高私營醫療服務收費透明度的工作,包括自2016年起聯同香港私家醫院聯會推行“提高私家醫院收費透明度先導計劃”。此外,政府自2019年起推行自願醫保計劃,藉此為個人償款住院保險產品樹立規範和增加市場透明度,讓消費者更有信心購買醫療保險,以便他們在有需要時使用私營醫療服務,長遠減輕公營醫療系統的壓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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