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第八轮经贸磋商取得一系列阶段性成果。中国商务部美大司负责人2026年9月28日表示,双方同意以对等方式降低从对方进口的约300亿美元产品关税,其中各自超过九成产品将恢复最惠国关税待遇;双方还进一步落实并启动贸易理事会、投资理事会等机制,推进农业、金融服务、人工智慧等领域合作,并将有关经贸安排延长至2027年1月10日。
随后,中方公布《中美贸易理事会工作规程》《“300亿对300亿”框架职责文件》以及中美双方进口产品清单,列明首批纳入关税调整安排的税则号列。这表明双方已经从原则性政治共识进入产品清单公布和国内程序落实阶段。不过,具体生效日期、实际适用税率、海关操作办法以及是否需要补充资格认定和原产地规则,仍有待后续实施文件进一步明确。
一、一个小型经贸稳定方案
这是中美经贸关系在经历关税升级、出口管制和关键矿产博弈后出现的一次积极调整。它意味著双方已不再满足于维持政治象征意义较强的临时休战,而是开始尝试通过局部降税和常态化机制稳定贸易投资关系。
不过,本轮成果仍不能等同于中美达成全面经贸协议。较为准确的定性是:这是一项以“300亿对300亿”选择性降税为核心,以贸易、投资和农业磋商机制为支撑,以临时延长休战为缓冲的“小型经贸稳定方案”。它降低了短期冲突升级风险,却尚未改变中美结构性竞争的基本格局。
二、“300亿对300亿”释放局部降温信号
本轮磋商最具实质性的成果,是双方同意对各约300亿美元商品给予更加优惠的关税待遇。
按照中方公布的信息,纳入安排的产品中,双方各有超过九成恢复最惠国关税待遇。这意味著双方原则上同意取消部分额外加征的惩罚性或报复性关税,使相关商品回到相对正常的关税水平。根据美方披露,美国产品中的农产品、水产品、木材、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等可能从中受益;中国输美产品中的小家电、玩具、节日用品和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等也可能获得较低关税待遇。
这一安排传递出三个重要信号。
首先,中美开始尝试将普通商品贸易与高科技和国家安全敏感领域适度分开,探索“敏感领域严控、非敏感领域放宽”的双轨贸易模式。
消费品、农产品、普通医疗器械、木材以及部分工业产品,与先进晶片、人工智慧算力、关键矿产、电信设备、敏感数据和军民两用技术被区别处理。这并不意味著中美科技竞争有所终结,但表明双方正在尝试把部分普通商业活动从国家安全竞争中剥离出来。
其次,双方都有降低关税成本的现实需要。
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2026年会员调查显示,72%的受访美国企业受到关税影响,42%的企业正在向下游转嫁部分成本,约40%的企业受到美国出口管制政策的负面影响。该委员会以“中国市场并非可有可无的选项”概括美国企业的基本态度。这反映出,即使中美战略竞争持续,企业仍然难以承担全面“脱钩”的成本。
再次,降税安排有助于重建最低限度的政策预期。
企业真正关心的并非政府举行了多少轮会谈,而是关税能否实际下降、许可证能否及时获批、货物能否稳定通关,以及未来半年至一年政策会否突然逆转。本轮成果至少为部分企业重新安排订单、库存和供应链提供了一个观察窗口。
但必须指出,“300亿美元降税”并不是削减300亿美元关税,更不是取消全部中美附加关税。它指的是纳入优惠安排的商品贸易额,而非关税减免金额。从双边贸易规模看,这一安排的覆盖范围仍然有限。
由于美国对华出口规模低于中国对美出口,同样是300亿美元,美国产品在其对华出口中的占比明显高于中国产品在对美出口中的占比。Natixis高级经济学家Gary Ng在美联社报导中估算,这约相当于美国对华出口的28%,但仅相当于中国对美出口的10%左右。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则将美国对华出口的相应比例概括为约30%。相关比例会因计算年度和统计口径不同而有所变化,但其基本含义是:同等贸易额对美国出口的覆盖程度相对更高。
此外,最惠国税率并不等于零关税。其主要作用是消除部分额外加征的关税,而不是建立中美自由贸易安排。双方虽然已经公布首批产品清单和税则号列,但仍需完成各自国内法律程序,并进一步明确生效日期、实际税率和报关操作办法。
因此,这是一项已经形成政治共识并公布产品范围、但仍有待法律和技术层面全面落实的安排。
三、机制化管控有望取代临时休战安排
如果说局部降税是本轮磋商的“硬成果”,那么贸易理事会、投资理事会和农业工作组则构成了本轮磋商的机制化成果。
关于相关机制的成立时间,中美双方公开表述略有差异。美方称贸易理事会和投资理事会在此前的中美峰会期间已获授权,本轮磋商推动其正式投入运作;中方则使用“同意建立”或进一步落实相关机制的表述。综合来看,本轮磋商的关键进展并不在于机制的名义成立时间,而在于双方开始为这些机制制定工作规程并赋予实际议题。
贸易理事会已经完成首批“300亿对300亿”产品清单的审议和批准。下一阶段,其现实任务是监测降税安排执行情况、评估贸易效果、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并讨论是否扩大产品范围。
这一机制的潜在意义在于,中美试图建立一个不完全受短期政治波动支配的经贸关系管理平台,将仍可合作的议题从国家安全竞争中适度剥离出来。
这种安排既不是回到2017年以前中美全面经济融合的状态,也不是走向全面“脱钩”,而是一种“选择性再开放”。先进晶片、人工智慧算力、关键矿产、电信、敏感数据和军民两用技术仍将受到出口管制与投资审查支配;农产品、消费品、普通医疗器械、木材、能源和普通工业零组件,则可能逐步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投资理事会同样具有积极意义。
近年来,中美经济摩擦已经从商品关税延伸至企业并购、绿地投资、风险投资、土地安全、敏感数据以及对外投资审查。投资理事会有望就投资障碍、审查程序和潜在项目开展常态化沟通,提高政策透明度。但是,该机制仍将受到两国国内政治因素和现行法律法规的制约。
中国企业赴美投资将继续受到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联邦监管机构和部分州政府限制;美国企业在华经营也仍需面对数据安全审查、行业准入、出口管制合规和其他监管要求。
美国中美研究院研究人员Yilun Zhang指出,向供应链销售产品与在供应链中取得所有权地位,是两种不同的交易。换言之,一件中国商品能够进入美国市场,并不意味著其生产企业可以收购美国公司、参与公司治理或者接触敏感技术。
因此,投资理事会较为现实的任务,是为消费品、普通制造、零售、酒店、物流、环保以及部分金融服务等非敏感行业建立事前咨询、政策沟通或更加透明的审查程序,而不是全面取消国家安全审查。
农业工作组和金融服务共识也有助于扩大合作面。
农业合作既符合美国农业州扩大出口的利益,也符合中国推动进口来源多元化的需要。但农业合作能否形成长期成果,不能只看采购金额,还要看转基因产品审批、肉类企业注册、检验检疫、食品安全标准和长期合同执行等市场准入问题能否解决。
金融服务方面,中方表示将依法审批包括美资在内的金融机构在华设立分支机构和开展业务,同时希望美方为中资金融机构提供公平、透明和稳定的政策环境。不过,目前尚未出现新的持股比例、牌照类别、审批期限或资本项目开放安排。其性质更多是改善现有政策的执行和可预期性,而不是启动新一轮大规模金融开放。
本轮磋商可以被视为一次重要但有限的正向突破。它显示中美经贸关系正在从缺乏规则的冲突,转向建立机制的竞争管理;从全面施压,转向局部降税和选择性开放。但它并未使双方从战略竞争重新走向经济互信。
(本文作者为香港中通社特约作者、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北京大学美国研究中心主任,本网获独家授权刊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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