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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今舉行 各界期待人大常委會就國安法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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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7 09:36 | 稿件來源:香港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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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今日(12月27日)起一連4天在北京舉行。正在北京準備出席會議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日前透露,今次會議可能增加就香港國安法相關內容釋法的議程。香港各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期待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相關條文作出解釋,有助於釐清立法原意,這也是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一步。

、多次有市民團體集會聲討黎智英,並請求人大常委會釋法,禁止非本地執業律師參與香港國安法聆訊。資料圖片

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香港國安法,獲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為其辯護。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李家超早前向中央提交報告,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香港國安法作出解釋,釐清立法原意和目的,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可否以任何形式參與處理危害國安案件的工作。

冀限制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案件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島各界聯合會會長蔡毅表示,黎智英涉及的案件,牽涉國家安全問題,按照國際慣例,此類案件只會允許本國律師參與。黎智英涉違香港國安法案件,涉及國家安全機密,讓海外律師參與其中,即使簽署保密協議,但在其離港之後,難以保證不會洩露國家機密,潛在風險很大,若先例一開,後患無窮。因此,他十分期待全國人大常委會及時對相關條文作出解釋,亮明法律紅線,有助於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法治精神。

立法會金融界議員陳振英表示,中央在關鍵時刻制定香港國安法,堵塞了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漏洞,而香港國安法第六十五條已清楚說明,有關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特區行政長官向中央提交報告,建議提請人大常委會就聘任在港沒有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參與案件作出解釋,是依法而為。由於香港國安法落實的時間不長,審理的案件數目亦不多,面對各種不同情況,需要全國人大常委會作進一步釐清。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陳穎欣表示,堅定支持行政長官就維護國安法的完整準確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認為此舉屬於合法、合理和合情,有助釐清立法原意,也是落實二十大報告提出的“完善特別行政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要求的應有之舉。透過完善法制、堵漏洞,能進一步確保香港國安法得以更準確地貫徹實施,只有這樣,國家安全才得到更有效維護。

提防外力藉黎案干涉港司法

新界社團聯會常務副理事長譚鎮國認為,黎智英涉及的案件並非一般的刑事罪行,而是涉及國家安全的問題,若由海外律師介入國安案件,令人質疑會涉及利益衝突和洩密等風險,更可能成為外部勢力干涉香港司法系統的手段。行政長官就此向中央提交報告、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此舉有助釐清香港國安法立法原意,堵塞法規在執行上的漏洞和風險,維護國家主權安全。

香港廣西社團總會會長、律師文頴怡認為,香港在“一國兩制”下沿用普通法體系,特點是反覆參考判決先例。黎智英聘用外國律師一旦成為先例,則此後涉及香港國安法的案件,均可聘用外國律師參與的話,將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帶來巨大風險。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是香港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憲制責任的體現;也有助釐清香港國安法的法理邏輯和原則,是固本清源的做法。

香港僑界社團聯會青委會副主任李晧君表示,凡在香港執業的律師必須為大律師公會或律師會成員,受相關專業團體監管;而沒有本地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當他完成工作後便會離港,很難保證不會發生洩密等行為。由於涉及國家安全的大是大非問題,絕對支持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為今後同類案件定立規矩。

香港政協青年聯會常務副主席、香港菁英會副主席李曠怡表示,基本法保障港人有選擇律師的權利,然而,就今次黎智英涉違香港國安法案件,公眾強烈質疑海外律師可能會在其離港後洩露處理案件中獲得的機密信息,會損害國家的利益。因此,行政長官提交報告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解釋,是合情合理的。

【編輯:丘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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