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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歷史上的今天|1997年9月29日,土地基金信託完成歷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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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9 09:31
稿件來源:香港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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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9月29日,中央政府為香港特區政府設立的土地基金信託完成歷史使命,正式結業,當時淨值約1971億港元的資產全部移交特區政府。這筆資金不僅在回歸初期為香港提供了堅實的財政基礎,其運作模式更一直延續至今,成為香港財政儲備的重要組成部分。

香港中通社圖片

源自《中英聯合聲明》的“分賬”安排

土地基金的誕生,要從《中英聯合聲明》說起。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的資料顯示,1984年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訂明,由1985年5月27日至1997年6月30日為止,港英政府從土地交易所得的地價收入,在扣除開發土地的平均成本後,均等平分,分別歸當時的港英政府和日後成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所有。

為確保這筆屬於未來特區政府的收入得到妥善管理,中方於1986年透過信託契約,成立了“香港特區政府土地基金”,以信託形式為日後的特區政府持有這筆應佔的地價收入。

1997年7月1日,香港特區政府正式成立,土地基金的資產也同步移交,成為政府財政儲備的一部分。此後進行賬目清算及各項善後工作,至同年9月29日舉行結業儀式,土地基金信託正式完成歷史使命。根據官方資料,移交的資產淨值為1970.72億港元。

這筆資產的移交,使特區政府在成立之初便擁有充裕的財政資源,為日後應對各種經濟挑戰提供了重要儲備。在同年的7月22日,掌管錢庫的庫務局局長鄺其志在臨時立法會上宣布,由於土地基金的移交,特區政府的財政儲備已達3500億港元,沒有任何負債。

從“土地基金”到“未來基金”

回歸後,土地基金的使命並未終結。由於特區政府尚未就這筆資產的長遠用途作出決定,臨時立法會於1997年7月1日通過決議,另行設立一個名為“土地基金”的基金,以接收及持有原信託基金的資產,並由財政司司長管理,金融管理局負責投資。

1998年11月1日起,土地基金的資產併入外匯基金,享有與外匯基金相同的投資回報率。時任財政司司長曾蔭權表示,將土地基金資產併入外匯基金,可使連同土地基金在內的累積財政儲備管理“取得更高的行政效率,以及達到規模經濟效益”。

此後,基金結餘一度持續增長,至2001年3月底達2437億港元;其後雖受金融海嘯影響,至2009年3月底回落至1646億港元,但仍為香港財政儲備提供重要支撐。

2016年,土地基金的運作迎來又一次轉變。政府以土地基金當時約2197億港元的結餘作為首筆資金,成立“未來基金”,以名義帳目的方式持有,並繼續存放在外匯基金內,力求在為期十年的投資期內爭取更高回報。政府公報曾指出,設立“未來基金”縱非解決全部問題的對策,但可以緩減下一代的財政壓力。

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26年7月31日,土地基金結餘為2498.45億元,並已納入“未來基金”,用作長期投資。

從1986年信託成立,到1997年移交,再到2016年成為“未來基金”的基礎,土地基金走過近四十年的歷程。它從一項為回歸準備的臨時安排,演變為香港財政儲備的長期支柱,並將在未來繼續發揮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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