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自2026年8月至9月期间,短短两个月内发生了多宗狗咬人事件,其中在8月20日和9月20日的两宗更令两名女士死亡,分别涉及一只约30公斤重的寄养混种犬,以及多只中型无人看管狗只,其中一位死者是正在骑单车的女士。另外两宗狗咬伤人事件,一宗发生在石澳,一只重约60公斤的大型狗只袭击并咬伤一名53岁骑单车男士;另一宗是在渣甸山祈礼士道,一名44岁女途人被逾20公斤重的大狗攻击。以上资料尚未计及狗咬狗的事件。从这些个案可见,狗咬人事件的社会问题,多涉及20公斤以上的大型狗只和无人看管狗只的管理。
根据香港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的官方统计,香港每年接获约800至900宗狗只咬人个案。那为何过往未有被传媒广泛报导呢?主要是因为最近的惨剧终于涉及人命,若未有人死亡,舆论的关注度便会稍低。
在香港,每每有动物管理议题,尤其是涉及狗只,便会有两派人出来发声。一派是动物保护(动保)组织,他们的立场多是动物无罪、生存有理,流浪狗问题源于人类弃养,政府要真正人道处理牠们,不应把牠们处死。这些动保组织变成民间的压力团体,促使政府由二十多年前每年捕捉及处置过万只流浪狗,至今减少至每年约四百多只。渔护署曾于2015至2018年协助进行有限度的“捕捉、绝育、放回”试验计划,但因未能显著减少区域内流浪狗数目而停止,现时主要以捕捉、健康与性情评估、安排领养或人道处理为主,并不会将无主狗只放回社区。官方亦未有全港社区流浪狗总数目的统计或常态监测数据。另一派是人命和安全优先的支持者,认为现在发生了狗咬死人事件,政府不该再用过于宽松的政策对待大型狗只和无人看管狗只,以保障大众市民的人身安全。两派市民近日在网上发生了激烈的辩论,社会和谐被弱化,民怨升温。
作为公共政策的研究者,究竟如何平衡这两派的争议呢?关键在于现时存在著不少法律与执行上的短板,令大型狗只和无人看管狗只的管理出现漏洞,而且执法有时过于宽松,才会发生狗咬死人的悲剧。
一般咬人狗只的处置方法,只会有俗称“坐狗监”的安排。狗只不论是否有主人,一旦涉嫌咬人,便要接受狂犬病防范隔离观察。涉事狗只通常会被带往渔护署辖下的动物管理中心扣留并隔离观察7日,以确定其是否患有狂犬病。如果该狗只具有效的狂犬病疫苗注射证明(即未过期狗牌),且在符合特定卫生与安全条件下,渔护署有机会批准牠在主人家中接受7日家居隔离。若7日后证实咬人狗只健康且没有狂犬病症状,狗主通常可以在缴交相关留宿及行政费用后,将狗只领回。我们须要检讨,这个“坐狗监”7日的安排,是否足以应对高风险个案呢?
根据香港《狂犬病条例》及《危险狗只规例》,狗主若疏于管束可被判罚款甚至监禁。狗只咬人后,狗主必须立即向警方报案并将狗只隔离。隐瞒或未通报者,最高可被罚款港币10,000元。若狗只在没有被激怒的情况下咬伤他人,狗主即属违法,最高可被罚款港币10,000元。若属于20公斤以上大型狗只,在公众地方未有用不长于2米的狗绳牵引,最高可被罚款港币25,000元及监禁3个月。若因狗主严重疏忽,明知狗只具极高攻击性仍放任不理,导致受害者重伤或死亡,警方与律政司可以更严厉的刑事罪行起诉狗主,最严重可控告误杀罪,面临长期监禁。
香港是全球人口最稠密的大城市之一。香港人在这个居住环境相对狭窄的地方,真的适宜饲养20公斤以上的大型狗只吗?香港连人的居住面积已不足,这些20公斤以上的大型狗只,如金毛寻回犬、拉布拉多、洛威拿或藏獒等,由于体型大、肌肉发达,牠们对活动空间和体能消耗的需求非常高。牠们每天需要行走或奔跑5至10公里才能完全消耗精力,每天需要至少1.5至2小时的户外活动。香港人生活繁忙,香港细小的环境和极度闷热潮湿的天气,对这类大型狗只的生存条件并不理想。在空间与时间明显不足的情况下,我们要反思,在香港饲养这些大型狗只,是否可能构成另类的动物福利问题?香港的《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是否可以对大型狗只的居住环境和饲养人作出更明确的规管呢?
至于无人看管狗只的处置,根据法例,捕获的无主狗只有4天的法定留守期供人认领。其后,署方会对其进行健康与温驯程度评估。被评估良好的狗,会转交予认可的动物福利机构安排市民领养。若狗只具攻击性、受重伤或无人领养,则会面临人道处理。在2023年至2025年期间,渔护署共人道处理了1,183只狗只。这些数据清楚显示,虽然人道处理数目已大幅下降,但无人看管狗只在部分乡郊地区仍对公众安全构成风险。部分无人看管狗只可能因领域行为、资源竞争或过往经验而对人类产生防卫或攻击反应,值得正视。
笔者希望以上的分析和反思,能引起政府、立法会议员和区议员的关注,加强无人看管狗只和大型狗只的管控措施,适度处理现时在部分地区过多的无人看管狗只,并对饲养大型狗只的狗主加紧规管,才能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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