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下月起禁止機動車鳴喇叭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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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10:46
稿件來源:香港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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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通社10月16日電 為切實控制交通噪聲污染,中國深圳市生態環境局、公安局近日聯合發布通告稱,自11月1日起,深圳將在全市範圍內所有道路全天禁止機動車鳴喇叭,措施有效期5年。
據悉,禁鳴並不等於禁止必要的安全提醒。通告明確,機動車駛近急彎、坡道頂端等影響安全視距的路段以及超車或者遇有緊急情況時鳴喇叭示意的情形除外。
通告稱,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和執行搶險救災任務車輛,以及經部隊車輛管理部門核准安裝警報器並懸掛部隊號牌的車輛,在執行緊急任務遇有交通受阻時可以使用符合規定的喇叭和警報器。
該規定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11月1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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