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9月30日電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與馬來西亞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於9月30日公布簡化監管程序及提交安排,以便利企業在香港及馬來西亞同步上市。
在新安排下,申請人如擬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板或馬來西亞證券交易所主要市場上市,並同步在另一市場第二上市,只須提交一份上市申請及一份上市文件。預期可減省在首次公開招股申請階段的重複監管程序及合規成本。
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表示,雙方繼早前簽訂具標誌性的諒解備忘錄後,適時推出該跟進安排,充分體現證監會深化區內資本市場聯繫、共創繁榮的共同願景。
馬證委主席拿督穆罕默德‧法伊兹‧阿兹米表示,透過精簡監管程序及減少重複提交文件,這項措施將有助增加企業參與跨境集資的機會,並接觸更廣泛的投資者,將馬來西亞與作為全球第三大國際金融中心的香港聯繫起來,進一步提升兩地市場作為投資目的地的吸引力。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伍潔鏇亦對新框架表示歡迎,認為這是加強兩地資本市場聯繫的重要一步,並將為尋求雙重上市的公司提供更簡單、兩地協調的申請方式,有助企業拓展在兩地市場的融資渠道、接觸更廣泛的投資者。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