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正修例禁過馬路看手機,違者罰300元香港新聞網7月9日電 現代人手機不離身,“低頭族”已成道路安全新隱患。為此,澳門正修例,禁止行人過馬路時看手機,違者罰款澳門元300元。不少澳門民眾對該規定表示支持,認為通過立法罰款能有效約束有關行為;也有外地學生提出,看地圖等情況應獲豁免。 相關統計顯示,近年澳門涉及行人的交通事故中,因行人注意力分散導致的比例顯著提升,“低頭過馬路”已成威脅道路交通安全的新型風險源。澳門立法會正審議修訂《道路交通法》其中一條,明確規定行人過馬路時禁止使用電話或其他電信工具等,除非是免提通話,否則罰款澳門元300元。 澳門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李靜儀表示,現行法律有規定行人過馬路時需注意來車距離及車速,並在安全情況下盡快過馬路。此次修改法案增加條文,明確禁止行人過馬路時操作或觀看手提電話。
香港中通社資料圖 有關舉動旨在加強行人過馬路時的注意力,從而減少因分心而引發的交通事故,保障行人安全。 澳門交通諮詢委員會副主席林智超指出,立法杜絕馬路安全隱患刻不容緩。 “如果在過馬路時一直看手機,會形成注意力盲點,已經不是專注在路面上,焦點集中在手機上。”林智超指出,若注意不到路邊情況,遭遇突發事情時,反應及判斷力會大為降低。 不少澳門民眾亦對該規定表示支持,提到在街頭經常能看到行人過馬路時因專注手機而忽視交通狀況,存在極大安全隱患。認為通過立法罰款能有效約束此類行為,保障行人自身及道路交通安全。有在澳門讀書的外地學生提出,部分情況,如看地圖等應獲豁免。 “我平常有(過馬路用手機看地圖)習慣,因為我對澳門有些地方確實不太熟悉。”該外地學生認為,看地圖是正常行為,政府也有義務對遊客做出提醒。 也有民眾擔憂有關規定實施難度較大,比如如何確保有足夠警力有效監管行人過馬路。 對此,部分議員提出可以透過道路監控視頻,即“天眼”識別違法行為。
澳門大三巴。新華社資料圖 有分析指出,從澳門的經濟水平來看,澳門元300元雖不至構成沉重經濟負擔,但足以起到警示作用。法律的威懾力不僅在於處罰輕重,更在於執行的嚴肅性。新加坡的經驗表明,即便罰款金額不高,只要執法嚴格、曝光充分,仍能有效改變行為習慣。因此,澳門立法的關鍵不在於罰款數額,而在於後續執法能否常態化、規範化,讓法律從文本走向現實。 翻查資料,針對過馬路玩手機的行為,內地多個省市已作出規管,包括河南於2022年明確“低頭玩手機”過馬路,違者最高可罰人民幣200元;2023年8月1日起,《廈門經濟特區斑馬線交通安全管理規定》施行。其中明確:行人應當在斑馬線內盡快通過,不得坐臥、停留、嬉鬧、流覽電子設備或從事其他影響交通安全的活動;妨礙車輛合法通行,將處以警告或人民幣50元罰款。 此外,美國夏威夷檀香山市於2017年成為全球首個禁止過馬路看手機的城市,初犯可被罰15至35美元;新加坡早在2019年就立法禁止行人過馬路時看手機,違規者最高可處1000新元罰款;英國也在部分城市試點對“低頭族”行人進行罰款。 至於香港,尚未立法規管過馬路看手機,但有推出措施提醒“低頭族”,比如於各區共約100個行人過路處黑點,或過往較多出現車輛與行人碰撞意外的交通燈控制路口,安裝投射紅光的輔助裝置,提醒行人不可在紅燈時橫過馬路。香港運輸處在試驗階段形容成效正面。(完) 【編輯: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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