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高松傑:告別劣質劏房 簡樸房讓二十萬基層住有所居、居有尊嚴國家領導人2022年視察香港時發表重要講話指出:“當前,香港最大的民心,就是盼望生活變得更好,盼望房子住得更寬敞一些。”這一殷切囑託,為香港特區政府及社會各界推動房屋政策、改善基層居住環境指明瞭方向。筆者喜見現屆特區政府不負中央厚望與市民期待,在房屋領域推出一系列務實舉措並取得顯著成效:公屋輪候時間由上任初期的6.1年縮減至5.3年,降幅約13%;大力推進簡約公屋建設,善用閒置政府及私人土地,以組裝合成建築法快速興建,目標至2027至2028年度提供約3萬個單位,2025年預計約9000個單位陸續落成;同時嚴打濫用公屋,兩年半內收回約8000個單位,切實提升公營房屋使用效率。在此基礎上,政府推動立法規管劣質劏房,設立“簡樸房”認證制度,為分間單位訂立最低居住標準,多項政策落地見效,持續造福基層市民。 近年來,香港分間單位居住問題備受社會關注,環境惡劣、消防安全隱患、租金與水電費亂象長期困擾數以十萬計基層市民。長期以來,劏房問題積重難返,不少單位存在無窗、黑廁、樓底過低等問題,不僅居住質素低下,更存在嚴重消防安全隱患。與此同時,業主隨意加租、濫收水電費等情況屢見不鮮,基層租客處於弱勢,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障。
香港特區政府針對劏房問題推出的全新規管政策,將符合標準的分間單位正式命名為“簡樸房”。 面對這一民生痛點,政府於2024年《施政報告》提出“簡樸房”概念,並於2025年9月正式通過《簡樸房條例》,2026年3月正式實施。條例明確要求所有分間單位必須符合安全、衛生及空間基本要求方可合法出租,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30萬元及監禁三年,充分展現政府解決基層居住問題的決心。 《簡樸房條例》的初衷,並非消除分間單位,而是將不合規的劣質居住空間,提升至符合基本安全與衛生標準的合法居所,讓基層市民得以安居,並享有基本生活尊嚴。條例所訂立的各項標準,均為維持正常生活的基本要求:單位實用面積不低於86平方呎,杜絕極度狹小的“棺材房”;樓底高度不低於2.3米,減少居住壓迫感;必須設有窗戶及獨立廁所,改善通風與衛生條件;安裝獨立水電錶,杜絕費用混亂;走廊寬度不少於0.75米,強化消防安全及逃生保障。這些要求並非過高標準,而是每位市民應享的基本居住權益,亦是對生活尊嚴的最低保障。 針對外界擔憂的業主以“合規”為由加租問題,政府已透過《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提供完善租務保障。條例明確規定,首兩年租期內不得加租;其後兩年次租期加幅不得高於差餉物業估價署公布的全港私人住宅租金指數變動,上限為10%;同時明文禁止業主濫收水電及各項公用設施費用。由此可見,筆者認為租金調整受到嚴格規限,並不存在隨意加價的空間,“簡樸房等於加租令”的說法,實為對政策的誤解。 筆者認為《簡樸房條例》的深遠意義,在於從根本上改善基層住戶的生活質素與身心健康。筆者小時候也有過居任劏房的經驗,加上不同社區的活動,探訪,與不同地區的劏房户居民接觸,了解到過去不少分間單位住戶長期處於通風不足、衛生惡劣、設施共用的環境,生活尊嚴難以保障。但在簡樸房規管下,合規單位具備獨立衛浴、充足采光、獨立水電等基本條件,筆者認為不僅是居住硬件的提升,更是對市民尊嚴的重視與保障。與此同時,條例有效整治長期存在的濫收水電費亂象,獨立水電錶的強制要求,從源頭堵塞剝削漏洞,讓住戶按實際用量繳費,權益得到最直接、最實在的保障。 為確保政策平穩有序推進,簡樸房制度嚴格按照“先登記、後執法”原則實施,並提供長達48個月的過渡安排。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強調,劏房問題無法一步解決,必須循序漸進、穩步推展,當局不追求一刀切,會給予合理時間讓市場和租客適應。政策首年進行免費登記、暫不執法;業主登記後可享有三年寬限期,以處理租約及改裝單位,務求平穩過渡至合規狀態。期間,劏房居民可透過社工或區域服務隊,申請簡約公屋、過渡性房屋等支援。 筆者認為簡樸房政策並非單一規管措施,而是一套涵蓋立法、支援、過渡、供應的完整民生方案。我見何永賢局長早前亦聯同多位立法會及深水埗區議員,前往南昌社區客廳與分間單位住戶座談,親自講解規管內容、住戶權益及各項保障,即場回應申請資格、租務保障等疑問,充分體現當局貼地聆聽、精準支援的施政方向。 而為照顧受規管影響的住戶,政府推出一系列配套支援:未來傳統公營房屋供應持續增加,同時提供3萬個簡約公屋及2萬個過渡性房屋單位;過渡性房屋更特設丙類申請,專門支援因單位需要執整而受影響的租戶。當局設立6支區域服務隊,透過街站、家訪、講座等主動接觸住戶,提供查詢、轉介違規個案、協助申請公營房屋及過渡性房屋等全方位支援。此外,香港測量師學會推出“樓宇醫生”計劃,為簡樸房登記及認證提供專業測量服務,協助業主合規經營,共同推動樓宇安全。 最後,筆者認為《簡樸房條例》是香港解決分間單位居住問題的里程碑式改革。政策緊扣國家領導人對香港民生的關懷,以制度規範市場亂象,以標準提升居住質素,以法律保障基層權益,以配套照顧弱勢需要,讓長期處於弱勢的二十萬分間單位住戶,真正實現住有所居、居有尊嚴。筆者認為這不僅是居住條件的改善,更是社會公平與人文關懷的體現,亦是香港攜手告別劣質劏房、邁向更和諧穩定發展的重要一步。在此,筆者真誠呼籲相關業主積極配合登記,共同推動政策落實。 (本文作者為香港再出發共同發起人、香港菁英會副主席、陽江市政協委員、河南省青聯港區常委 高松傑)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編輯:黃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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