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屠海鳴:政府收購宏福苑 濟困扶危盡全力這個春節假期,行政長官李家超和他的管治團隊幾乎一天都沒有休息。臨近歲晚,李家超在年廿六,首先探訪在啓德青年驛站旅捨“啓航1331”中受大埔宏福苑大火影響的居民。李家超表示,政府正密鑼緊鼓制訂宏福苑的長遠安置方案,細節短期內會公佈。春節假期,李家超數次與“宏福苑火災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組長、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房屋局局長何永賢等負責官員開會。李家超強調,一定會提供不同方案讓受災居民選擇,特區政府已大致收集居民意見,並已要求工作組“馬不停蹄”,盡快研究出符合居民需求的方案。 與此同時,主管港澳工作的中央領導同志和中央涉港部門也十分關心關注宏福苑火災受災居民的長遠安置事項,中央政府駐香港聯絡辦還成立應急專班,與特區政府密切溝通,全力支持做好包括受災居民長遠安置方案在內的各項支援工作。 上周六(21日),春節假期過後的第二天,特區政府迅速召開記者會,公佈大埔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宏福苑火災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組長、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房屋局局長何永賢等詳細介紹了政府收購宏福苑7棟受損大樓房屋的具體措施。三天來,長遠安置方案引起香港社會廣泛關注。 聚焦一攬子措施,幾個關鍵信息令人印象深刻:收購價格高出估價三成,超乎預期;為“樓換樓”制定的“特設銷售計劃”共有3900個單位可供選擇,是居民戶數的三倍,選擇餘地很大;逾八成居民希望從速安置的訴求得到回應,政府尊重主流民意;政府將成立逾100人的“解說專隊”,為居民解釋方案。 行政長官李家超一直強調要打造有為政府,由此方案可以看出,政府既擔當大任,事不避難、知難而進、迎難而上;又細緻入微、考慮周全、謹嚴周密。殫精竭慮,全力以赴。 “情理法”兼顧,特事特辦渡難關 政府在制定方案時,綜合考慮“情、理、法”三個因素,具有前瞻性。 其一,以情為先,收購訂價體現特殊關愛。宏福苑樓齡超過40年,受災前每平方呎6000到8000元;經過一場大火之後,損失慘重,實際市場價“歸零”。但政府在訂收購價時,考慮到不少居民經歷了痛失親人和痛失家園的雙重打擊,生活上面臨重重困難,社會各界都非常關愛他們,希望能夠幫他們一把,提出以實用面積計算,未補價單位收購價每平方呎8000元,已補價單位收購價每平方呎10500元。以情定價、關愛定價,這個價格可使受災家庭有能力重置長遠居所。 其二,以理服人,公帑向特殊困難群體適當傾斜。此次宏福苑7棟大樓業權收購成本約為68億元,可從“宏福苑援助基金”支付28億元,其餘40億元需要動用公帑。這筆額外開支數目不小,難免引起社會爭議。但其中道理顯而易見:公帑的用途就是服務公眾,宏福苑受災居民是公眾當中的特殊群體,堪稱“特中之特”,理應紓困解難、濟弱扶傾,拿出適當數目的公帑幫助他們度過難關。 其三,依法辦事,最大限度地消除隱患。政府做出收購宏福苑7棟大樓業權的決定,還有一個重要考量是基於《建築物條例》。7棟大樓在大火焚燒後,又經過灑水受冷,牆體出現很多微細裂痕,更有大片牆皮脫落,鋼筋彎曲變形,電線、水管、昇降機均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壞,令樓宇長期保養維修的風險變得非常高,隱患重重,雖沒有倒塌的危險,但難以復修至符合《建築物條例》或相關法例的要求,政府出手全部收購,今後統一拆除,這樣可以徹底消除隱患,曲突徙薪、防患未然;同時,政府成單位的業權人後,會承擔和處理種種在法律和保險事情方面的風險,幫居民減輕了負擔。 火災無情,人間有愛。“情理法”兼顧,以“情”為先,這彰顯出政府在處理特殊事件上,特事特辦,不僅求“速度”,而且有“溫度”。民惟邦本、政得其民,而這正是“打造有為政府”的題中要義。 民意是“指揮棒”,回應呼聲最重要 此前,政府曾就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做過問卷調查,調查數據顯示出以下幾種情況: 其一,有超過八成的居民認為處理需從速進行,有七成四的居民表示會“考慮接受”政府收購業權。另外,有一成四的居民表示“未有任何決定”,有一成二的居民表示“不會接受”。 由以上數據可以看出,絕大多數居民關心的是一個“快”字,希望盡快有一個安穩的家。那麼,如果業權分散,在處理後續事項中就很難做到“步調一致”、快速推進,政府收購業權,無疑是從速處理的一個好辦法。 其二,有約四成七的居民希望“原區安置”,有約9%居民只考慮接受“原址重建”。 由以上數據可以看出,“原區安置”是主流民意,應重點考慮;“原址重建”的共識不高,可以暫不考慮。 其三,在表示願意考慮接受政府收購業權的居民當中,約四成一表示可以接受政府以現金或“樓換樓”方式收購業權,約三成九表示只會接受“樓換樓”的方案,約兩成表示只會接受現金收購。 由這些數據可以看出,“樓換樓”和“樓換錢”比例相當,這就需要政府做出多種準備,滿足不同居民的需求。 其四,在願意考慮收購業權的居民當中,有八成一的居民在收取現金或“樓換樓”後,需要政府提供資助出售房屋作長遠居所,包括居屋(居者有其屋計劃)和綠置屋(綠表置居計劃);其餘約兩成的居民則表示會自行安排長遠居住,如自行購買或租賃物業。 由這些數據可以看出,政府收購業權後並非萬事大吉,還需向這些居民提供後續服務,直至每家的問題都得到妥善解決。 “工作組”在制定方案時,問政於民、從諫如流。黃偉綸在記者會上表示,政府會繼續跟進及尊重居民的意願,綜合所有數據,制定更完善的長遠支持方案提供參考。 急民所急、解民倒懸,梳理以上數據,對照方案的關鍵之處,可以看出,民意成為政府制定方案的“指揮棒”,主流民意成為方案的重點,而這也揭示了“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的深刻內涵:呼聲最大之處,正是施政最緊要的環節,民之所望、政之所向。 措施細緻入微,關愛步步到位 方案還有一個特點:細緻入微。政府從各個實施環節,最大程度地滿足了宏福苑受災居民的需求。 首先,給出“多項選擇”。居民向政府出售業權,收取收購金額後,可利用這筆現金,自行作長遠居住安排。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在記者會上表示:“我們明白不少宏福苑居民都希望盡快購置長遠居所,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和房協將在八個原有發展項目中,預留2400個單位。”同時,為滿足部分居民希望在大埔原區重置居所的要求,房委會將在大埔頌雅路西加建新居屋,提供合共1500個單位。這些項目合共可提供3900個單位,供已向政府出售業權的居民選購,這些居民可“一選三”。 其次,簡化“換樓”程序。方案亦包括“樓換樓”,政府會提供“樓換樓券”代替現金,給願意出售業權的居民。“樓換樓券”等同收購金額的價值。如居民選擇的單位價格較“可用金額”高,需額外補足差額;若選擇的單位價格較“可用金額”低,則可以收取相關的差額。如此安排,減少了大額資金往來的機會,“換樓”程序簡化,更為便利。 再次,組建“解說專隊”。政府考慮到居民短時間理解長遠方案實不容易,為此,成立了由房屋局統籌的跨部門“解說專隊”。專隊成員超過100人,主要來自房屋局、勞工及福利局、民政及青年事務局、保安局,以及發展局的轄下部門。“解說專隊”會跟進各家收購過程,幫助他們瞭解不同選項的內容細節,解答業主的疑問,協助他們針對自身的情況作出選擇。從三月初起,“解說專隊”會直接聯繫各業主,亦會在較多宏福苑居民暫居的過渡性房屋及房協項目開設服務站,更方便地為有需要的宏福苑業主提供服務。這樣的貼心服務,精雕細琢、一絲不苟,相信會令受災居民感同身受。 俗話說“眾口難調”,任何事情都難以做到百分之百的人都滿意,因此,凡事應看主流,不能“一葉障目,不見泰山”。透過方案,可以看出政府審時度勢、縱橫捭闔,回應了主流民意,滿足了絕大多數人的需求,提出了最完備的扶危濟困措施,解決民生的思路開闊、愛心滿滿、思維周密,值得肯定。 十三屆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央港澳辦主任、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1月26日出席全國港澳研究會“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 促進特別行政區良政善治”專題研討會致辭中指出:“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關鍵是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要強化香港、澳門當家人意識,切實擔負起治理香港、澳門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大埔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出爐,以實際行動體現出“當家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擔當,責有攸歸、責無旁貸,相信隨著香港治理水平不斷提升,解決民生難題既風馳電掣、雷厲風行,又暖心暖情、和風細雨,香港這個家將會更加溫暖。 (本文作者為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副主任,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暨南大學“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長、客座教授) 【編輯:張明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