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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傅健慈:宏福苑長遠居住安置方案的決策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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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1 21:09 | 稿件來源:香港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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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月21日)下午,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公布了大埔宏福苑的長遠居住安置方案,建議以公帑收購七座受災樓宇的業權,總收購成本約68億元,“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可以提供約28億元,需要適度投入公帑,現階段估計約40億元。特區政府明確表示,此次安排是“特殊個案的一次做法,不會構成先例”。作為法律學者,我認為此方案雖定位為一次性特殊安排,但其背後體現的決策邏輯與人民關懷,仍值得深入剖析。

結構安全與市場失效的現實判斷

首先,從專業角度分析,“拆卸重建”是唯一的理性選擇。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明確指出,受災的七座樓宇經評估後已不適宜居住,長遠需要拆卸。宏福苑的損毀並非單純的表面焚燒,而是涉及大廈結構的深層次破壞。在這種情況下,任何所謂的“局部修復”都不過是將風險留給未來的業主。

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承認現有的市場機制已徹底失效。黃偉綸強調,現時沒有有效的市場機制幫助業主,需要政府介入。對於一個背負按揭、痛失家園的普通家庭而言,漫長的等待不僅是折磨,更是沉重的經濟負擔。政府將未補價單位定於每平方呎8,000元、已補價單位定於10,500元,較測量師學會早前的估算高出約三分之一。這並非簡單的“派錢”,而是政府在計算了時間成本、居民心理創傷以及保險索償不確定性後,做出的公允裁決。

多元選項與對災民選擇權的尊重

宏福苑方案的亮點,在於其充滿人情味的“靈活性”。方案不僅提供了現金收購,更特設銷售計劃涵蓋十個資助房屋項目,透過“樓換樓卷”為業主提供靈活性,讓受災居民有得選擇,多除少補。

政府在問卷調查中發現,74%的居民考慮接受政府收購業權,而只有9%堅持原重建。這組數據說明,災民最需要的是“速度”和“確定性”。根據政府公布的安置選項,居民可選擇最快今年9月底入伙的九龍灣盛緻苑,也可選擇其他合適的綠置居、居屋或其他私人樓宇。讓一個急需上樓的長者選擇前者,讓一個對社區有深厚感情的家庭等待後者,這就是將“以人為本”從口號落實為政策。

此外,方案的精準施策值得肯定。宏智閣沒有受大火波及,因此政府購買業權方案並不包括宏智閣。這種差異化處理,避免了公帑的濫用,也體現了對不同受災程度的區別對待。

公權力介入的正當性與程序保障

在法律層面,有人或會質疑:政府為何要動用68億元公帑去拯救私人物業?這涉及政府在極端災難下的“最後責任”問題。

火災發生後,保險索償的複雜性成為壓在災民心頭的大石。雖然有指火險賠償上限達20億元,但保險索償涉及漫長的舉證和法律程序。政府此次收購方案,巧妙地將保險索償權一併轉移給政府。這意味着政府不僅是買樓,更是替災民“買走了不確定性”。業主無需與保險公司周旋,無需等待漫長的法庭裁決,即可即時獲得資金重啟人生。

此外,政府要求業主須在8月31日前作出決定,並將組成專隊為業主解答疑問。這設定了明確的法律關係變動期限,確保了方案的執行效率,避免社會資源陷入長期的懸而不決。

宏福苑的大火,燒出了香港舊式屋苑管理的沉痾,也燒出了政府應變能力的考卷。雖然政府強調此次安排不會構成先例,但從法律學者的視角看,這份耗資68億元的方案,其決策思維——以居民福祉為本、以專業評估為據、以多元選項為徑——無疑為未來香港處理類似災害事件提供了重要的參考座標。支持這個方案,就是支持一個“有為政府”在災難面前挺身而出,用法律賦予的權力,去填補市場無法修復的裂痕,值得廣大市民的支持。

(本文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法治·教育科技促進會會長、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本文是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編輯:徐嘉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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