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幕】已解散的反中亂港組織“支聯會”及其3名頭目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法庭裁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案件於9月11日上午10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支聯會”判罰150萬,須3個月內繳清,李卓人判囚7年,認罪的何俊仁判囚5年2個月,鄒幸彤判囚7年3個月。
【字幕】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下午見傳媒,表示法庭的裁決和今次判刑,奠定了本案案情屬於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內,屬情節嚴重級別,必須要嚴懲彰顯法治。特區政府亦認為判刑彰顯了法律公義,維護了香港的核心價值。
【同期】香港保安局局長 鄧炳強
就“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以及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高等法院原訟庭於八月二十一日已作出定罪判決,今早則作出判刑。三名被告人分別被判監五年零兩個月至七年零三個月不等,而“支聯會”則被判罰款一百五十萬元。法庭的裁決以及今次的判刑,奠定了本案案情屬於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中的情節嚴重,必須嚴懲,以彰顯法治。特區政府亦認為判刑彰顯了法律的公義,以及維護了香港的核心價值。本案清晰揭露“支聯會”的本質,他們綱領目標就是要推翻及破壞中國共產黨在憲法下的領導地位。這個組織長期以不同晃子進行各類公開活動,包括試圖舉辦一些非法集會,以口號煽動市民作出所謂的抗爭,發布刊物或網上內容,接受媒體訪問或公開發言等等,實際上是有意在香港社會埋下仇恨中國共產黨及中央政府的種子。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本案的被告仍然不懸崖勒馬,仍然一意孤行,企圖以“支聯會”去顛覆我們的國家政權。被告等人很清楚“支聯會”的綱領會抵觸憲法,但依然一意孤行,不單止將自己豁出去,更加在鼓動其他人堅持所謂的抗爭。
各位香港市民,請你們必須認清事實,中國共產黨領導作為我國憲制秩序最核心的內容,是絕對不容許以任何形式去動搖。所有被告都是根據嚴格的香港適用法例,以及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接受公平審訊,不受任何干預。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憲法會容許其公民去顛覆憲法所確立的憲制秩序及國家的根本制度。正如法庭在裁決理由中指出,本案被告有關的罪行已經超越了合法行使表達意見自由的範圍,屬於煽動他人以非法手段去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維護國家安全是我們全香港市民的應有之義,亦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香港特區政府會繼續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及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及活動,以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編輯 朱樂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