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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名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稅煙草罪成判囚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6月27日電 一名入境旅客因管有未完稅煙草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4個月及罰款1000港元。
圖源:香港海關 海關人員於5月2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28歲抵港女旅客,並在她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21公斤未完稅雪茄,市值約24.6萬港元,應課稅值約9萬港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未完稅煙草,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2年。(完) 【編輯:梁嘉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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