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說:尹錫悅會不會“牢底坐穿”?7月10日淩晨,韓國前總統尹錫悅被收押,第二次走進了首爾看守所。有分析認為,一旦尹錫悅相關罪名成立,可能將面臨終身監禁的牢獄之災。 當天,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經過審理,批准內亂特檢組對尹錫悅提出的逮捕申請,簽發對尹錫悅的逮捕令。這是尹錫悅自今年3月8日被法院決定取消拘留、予以釋放以來,時隔124天再次被拘留。
韓國前總統尹錫悅接受訊問後走出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新華社圖片) 今年4月4日,韓國憲法法院宣布通過對尹錫悅的彈劾,尹錫悅被罷免總統職務。10天后,尹錫悅涉嫌發動內亂的刑事案件開始審理,他成為韓國歷史上第五個坐上被告席的前總統。 對此,中國亞太研究會東北亞問題專家於瀟近日向香港中通社表示,尹錫悅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如果能定罪的話,還是很嚴重的。因為韓國民眾對戒嚴鎮壓,對民主的壓制是有深刻歷史記憶的,比如像過去韓國軍政府時期的“光州事件”。很多韓國民眾對這種軍事管制戒嚴,接管政府行為深惡痛絕。所以尹錫悅可能會被判的很重,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都有可能。 於瀟稱,李在明及其政黨已經完全接管了政權,李在明的總統職位現在很穩定,他們應該不會過多干涉司法公正。實際上,不管怎麼判,即使尹錫悅被判了死刑,就韓國政壇以往的經驗來看,尹錫悅也會得到李在明的赦免。這也體現了韓國政黨之間的妥協性,政治鬥爭都要有底線。
(新華社圖片) 根據韓國法律,若以排除國家權力或擾亂憲政秩序為目的發動暴動,可構成發動內亂罪,主犯若罪名成立,可被判處無期徒刑乃至死刑。1997年韓國前總統全鬥煥因內亂罪被判刑即屬此類情形。韓國迄今最後一次死刑判決發生在2016年,但自1997年起未實際執行過死刑。 有分析稱,這次尹錫悅涉嫌的罪名不再是簡單的濫權和妨礙公務,而是“內亂頭目”。在韓國刑法中,內亂罪等同於試圖推翻國家的根基,一旦罪名成立,刑罰只有無期徒刑或者死刑。而由於韓國已經事實性廢除死刑,所以被判死刑就等同於終身監禁。 另一方面,李在明曾在5月31日放話,如果尹錫悅被判處終身監禁,那麼他不應得到赦免。“此前全鬥煥和盧泰愚被赦免了,這給了尹錫悅發動內亂的勇氣,因為他覺得自己也能獲得特赦。如果尹錫悅這次被定罪并且永遠不能出獄,那麼以後就不會有總統敢於發動內亂。”李在明說,國會將推動修改《赦免法》,擬禁止赦免內亂罪和外亂罪罪犯,以制度性封堵那些僥幸心理。 有報道稱,尹錫悅再次被捕,已不再只是個人命運問題,將成為檢驗韓國司法獨立性與政治清算機制的重要事件。分析認為,特檢組已將調查重點轉向尹錫悅是否存在叛國行為,因此項調查涉及軍事機密,故未公開具體調查情況。如罪名成立,尹錫悅將面臨終身監禁的下場。不過,在時隔數月之久的情況下,想要證明尹錫悅存在裡通外國行為也絕非易事。(完) 【編輯:馬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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