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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7月中派錢限新條件 須居澳至少18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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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9:54 | 稿件來源:香港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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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通社5月29日電 澳門本年度現金分享將於7月15日發放,澳門特區政府29日宣佈行政會完成討論《2025年度現金分享計劃》行政法規草案,新設2024年全年身處澳門至少183日的在澳條件。

5月29日,澳門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中)在新聞發佈會上。澳門行政會完成討論《2025年度現金分享計劃》行政法規草案,規定永久居民如要獲發1萬元澳門元、非永久居民6000元澳門元現金,需要同時符合身分條件及2024年在澳門至少183日的條件,本年度現金分享將於7月15日起發放。香港中通社圖片

據悉,自2008年以來,特區政府推行了多年現金分享計劃,向持有特區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人士發放款項。近年,社會各界提出意見,希望特區政府對現金分享計劃作出檢討和完善。

按照行政法規的規定,居民在同時符合身份條件及在澳條件的情況下,可獲發現金分享,永久性居民每人1萬澳門元,非永久性居民每人6000澳門元。

雖然行政法規新設了在澳條件,但為了照顧特定群體,於2024年內未滿22歲且父或母一方具備領取現金分享資格等法規規定的三類人士,即使不符合在澳183日的要求,亦豁免計算在澳時間。同時,因就讀當地認可的高等教育課程、住院年滿65歲居於內地,或者未滿65歲因健康原因而居於內地等8種理由而不在澳門的情況,亦視為身處澳門。(完)

【編輯:馬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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