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大律師委任典禮 張舉能:守護人人皆可訴諸法庭而不受阻撓的權利香港新聞網6月7日電 香港資深大律師委任典禮7日舉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致演辭表示,資深大律師名銜所授予的遠不止於個人榮譽,更關乎社會的認同:精湛的訟辯造詣、卓越的法學水平、以及至高標準的誠信操守。普通法是香港法律制度的根基,而在普通法傳統上資深大律師的角色實乃任重而道遠。資深大律師是一個象徵大律師行列的領導身分,而且體現我們對維持香港司法制度的價值的堅持。
張舉能指出,資深大律師的地位具有堅實的法律依據,是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根據法例所授予並在委任前廣泛諮詢大律師公會主席、律師會會長,以至司法機構的資深法官。因為有關遴選是以公眾利益為依歸,因而整個過程縝密嚴謹。法律界和廣大社會大眾有權知道,獲得資深大律師頭銜者並非單憑其術業造詣,也是基於他們體現了大律師專業最優良的傳統。 正是這些優良傳統的緣故,才使資深大律師如此任重道遠。首先他們在訟辯能力、專業操守和獨立性方面均需保持至高水平。在對辯式訴訟制度下,法庭指望大律師善用其技巧和秉持誠信,清晰、公道並以法為尚地就案件陳情論辯;而資深大律師在庭上展現的風範,既為聆訊程序的規範和水準定下基調,也為同業後輩作出表率。 法庭以外,資深大律師亦應擔當積極助益的角色,澤蔭大律師行列——扶掖後進、貢獻法律教育,以及維護法律專業的獨立。此外,資深大律師也應當不拘形式地服務公眾,不論是擔任公職、參與法律改革倡議,甚或在合適的時候投身司法服務。 事實上,香港法律制度已預計躋身資深大律師行列的部分人才日後會被邀請加入司法團隊,出任法官。那些成為大律師界領導者所必備的素質——獨立思維、英明判斷、公平公正、慎思明辨,正是明察斷案的基礎。從這個角度看,委任資深大律師之舉不僅在於對個人往績的肯定,更是對司法機構未來實力以至香港法治的投資。 任何專業要蓬勃發展,生生不息,當中的領導者必須具備清晰的前瞻視野,洞悉他們所服務的社會有何需求和期望,從而為該專業的發展路向規劃籌謀。當有人只顧眼前,為私利而忘大局,領導者必須勇於面對並克服當中的壓力與衝突。就這方面,資深大律師作為其法律專業分支理所當然的領導者,實責無旁貸,使整個專業得以繼續履行其公共職能,同時贏得所服務之社群的尊重。 他向各位新晉資深大律師再次強調,此身分不只是尊崇的特殊地位,同時也是莊嚴的使命召喚。各位如今身為大律師行列的領導者,便須肩負起獨有的責任:在庭上發揮幹練可靠的訟辯才能之外,更要致力維護法治,堅守司法公義。社會期望你們在法治受到威脅時挺身而出,堅定表態;在法庭內外維持至高的專業操守和誠信;並發揚行業自律儒雅的一貫作風。此外,同樣重要的是,你們必須保持關切之心,守護人人皆可訴諸法庭而不受阻撓的權利。凡此都不是抽象的理想,而是實實在在的原則,是我們法律制度取信於香港市民以至海外大眾的基礎。 法庭、法律專業以至公眾,都仰賴你們的專長學養、楷模榜樣,還有對維護繫於本港法治之各種價值的承擔。我深信你們定會如前輩們一樣,面對挑戰迎難而上,並會延續那份讓你們攀上今天高峰的敬業精神和卓越追求,不負眾望。(完) 【編輯:張明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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