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環署7人涉優待應徵者遭廉署起訴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4月30日電 香港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8名食物環境衞生署首席小販管理主任串謀公職人員行為不當,在“2019年助理小販管理主任招聘”中未有遵從公務員聘任政策而優待某些應徵者。其中7名被告經審訊後於30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另一人則於較早前承認控罪。
香港中通社資料圖片 李達釗、戴焯輝、易錦添、麥偉忠、鄧永平、黃偉雄及陳江松,年齡介乎61歲至67歲,案發時同為食環署首席小販管理主任,被裁定一項串謀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名成立,違反普通法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同案被告羅世華,63歲,已於早前承認有關罪名。 暫委法官香淑嫻將案件押後至5月16日求情,批准各人保釋。 案情透露,食環署於2019年2月舉行“2019年助理小販管理主任招聘”,接獲逾5000份求職申請。當中約2100名應徵者獲安排於同年7月及8月參加遴選面試。除陳江松外,其餘7名被告均為該項招聘的遴選委員會成員,負責不同時段的遴選面試。 特區政府訂立的公務員聘任政策列明,須以公平、公開競爭及用人以才的原則進行招聘。廉署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獲食環署提供全面協助。調查發現有應徵者或其親友案發期間曾私下把面試時間轉發予食環署人員,包括本案8名被告。 案情透露,各被告於2019年7月11日至8月20日期間將他們收到的應徵者面試時間轉發予羅世華,由他擔當“統籌人”以編製及更新附有面試時間的“自己人”名單,並在各被告間互相傳閱,以便出任遴選委員會成員的被告,在遴選面試中優待名單上的應徵者。 廉署調查顯示,出席遴選面試的應徵者逾950名,當中36人被列入傳閱名單中,部分應徵者的遴選面試分數相信因而獲上調。 為確保“2019年助理小販管理主任招聘”公平進行,食環署已將涉案遴選面試的結果作廢,並安排應徵者於2019年11月參加另一輪遴選面試。 廉署發言人表示,因應本案發現的情況,廉署已檢視食環署相關工作程序,並提出防貪建議,以杜絕不當行為。廉署一直與食環署保持緊密聯繫,定期為其各級人員提供誠信培訓,持續提升他們對《防止賄賂條例》及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的認識。 (完) 【編輯:梁嘉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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