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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勇:憲法監督制度維護公民基本權利自由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11月24日電 基本法基金會24日主辦2024年國家憲法日晚宴講座,邀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香港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勇來到香港,以“中國憲法監督制度”為主題發表演講。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5次會議上通過了現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了增強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第12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2014年11月決定將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香港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勇表示,憲法是近現代國家的立國之本,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憲法是特定國家歷史文化傳統、政治經濟社會等綜合國情在政治上的體現,也是國家主權統一、社會穩定發展和公民安居樂業的根本保障。 張勇形容憲法監督權是“假寐的權力”,強調憲法監督權是以確保憲法全面準確有效實施為目的,超越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其判定結果既對有關個案或事件有約束力,更具普遍效力,任何機關無權推翻或改變。憲法監督制度的功能作用,一是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二是保障國家法律體系統一協調,三是保障各個國家機關有序運作,四是維護公民基本權利自由。 張勇強調,憲法制度是一個國家,特別是大國治理中非常重要的、基礎性的,憲法制度發揮巨大作用,又引用法國一位法學家指憲法監督制度是國家法治大廈的“拱頂石”。(完) 【編輯:張明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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