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1月14日電 香港經修訂的《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凈及阻礙)條例》(第570章)上月生效,亂拋垃圾罰款由1500港元提高至3000港元。食環署11月14日表示,截至12日,因應在公眾地方亂拋垃圾,已發出1039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資料圖。香港中通社圖片
食環署就未經準許展示招貼或海報,則發出103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在公眾地方吐痰及店鋪阻街,分別發出55張和50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食環署說,相關的電子繳費系統經更新後,收到定額罰款通知書的市民,可用通知書上列明的多種電子方式繳交罰款。
新條例生效後,在公眾地方亂拋垃圾、吐痰、未經準許而展示招貼或海報,以及犬只糞便弄污街道的定額罰款金額,已提高至3000港元;至於針對店鋪阻街和非法棄置建築或大量其他廢物的定額罰款金額,則提高至6000港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