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港澳 ->社會
將處方新冠口服藥轉售?港府:違法!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1月13日電 早前,有消息稱,香港有確診市民求醫領取美國新冠口服藥後,於網絡違法轉售牟利。特區政府昨日(12日)提醒市民,若在診症後獲處方新冠口服藥物,應按醫生指示服用,並完成整個療程,切勿將有關藥物轉交或轉售予他人,否則即屬違法。
(政府新聞處資料圖) 現時只有兩款分別由兩間藥物製造商(輝瑞香港有限公司和美國默沙東藥廠有限公司)供應香港的新冠口服藥物(帕克斯洛維德“Paxlovid”及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已根據《藥劑業及毒藥規例》(第138A章)獲註冊為香港藥劑製品。兩款新冠口服藥物只可向公私營醫療機構及醫生供應,病人亦只可經由註冊醫生按需要獲處方有關藥物。 在診症過程中,醫生會根據病人描述的症狀、病史等臨床情況評估病人是否適合處方新冠口服藥物。 此外,香港醫管局已採取一系列措施,防止新冠口服藥物被非法轉售。醫生只會為符合臨床指引和合適的病人處方新冠口服藥物,包括60歲或以上、60歲以下的高風險人士及長期病患者。 病人在接受指定診所或遙距診症服務前,亦需要提供身份證等證明文件,並出示確診證明,例如隔離令、檢測結果呈陽性的通知短訊等,作核實病人身份之用。
(香港中通社資料圖) 公立醫院藥劑部亦已採取新措施,在配發新冠口服藥物前,會先將包裝盒移除,防止藥物被整盒轉售。 特區政府提醒,非法售賣(包括無償供應)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最高可罰款港幣10萬元及監禁2年。(完) 【編輯:刘春】
|
視頻更 多
大型雜技劇《唐古百戲》登香港 舞台重現大唐風采觀眾大讚:滿滿視覺享受!
組團參加少年太空人體驗營 香港中學生:最期待去酒泉衛星發射中心
36屆香港書展正式開幕 黃雨下觀眾依舊大排長龍
【通說環球】海上張網“抓”箭!中國火箭回收“不走尋常路”
“南海仲裁案裁決”被炒作 吳士存:不讓裁決書壽終正寢,南海就永無寧日
“環顧四周,很多國家都不安全,反而香港在各方面都比較安全”
【你不知道的香港】輪椅也能上天星小輪?殘障人士:香港無障礙設施不輸任何地方
來論更 多評論更 多
論壇更 多閱讀排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