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今日判刑 香港社會呼籲依法嚴懲香港新聞網2月9日電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成。今天(2月9日)上午10時,黎智英及8名同案被告將在香港西九龍法院被判刑。香港社會對此高度關注,紛紛表示對黎智英進行重判符合民眾期待。
資料圖為黎智英。香港中通社圖片 香港《大公報》今天發表文章表示,經過長達兩年、150多天的審訊,以及公正公開的裁決、求情程序,黎智英及相關公司危害國家安全案今日正式判刑。對這一莊嚴時刻,全體香港市民和海內外正義力量早已翹首以盼,期盼公正司法能夠彰顯正義,對禍港亂港的首惡分子給予嚴厲的懲處。作為反中亂港的核心推手和首腦,黎智英罪惡纍纍,證據確鑿,對其依法嚴懲,充分體現對法治尊嚴的維護,彰顯特區政府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決心。 文章稱,嚴懲黎智英,不僅是為了還黑暴受害者以公道,更是為了還香港社會以長治久安,讓香港能在安全穩定的環境中,全力拚經濟、惠民生,邁向由治及興的美好未來。 香港多名法律界及政界人士亦表示,黎智英案審理過程公開、公平、公正,充分體現香港法治精神及司法獨立,堅決支持香港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審判。香港法律專業人員協會稱,法庭較早前裁定黎智英有罪是經過深思熟慮的,黎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及香港繁榮穩定,必須受到法庭嚴懲。 廣大香港市民也表示支持嚴懲黎智英:“終於等到這一天!黑暴幕後黑手、亂港首惡黎智英罪孽深重,罪有應得,必須依法嚴懲!” “《蘋果日報》作為黑暴宣傳中心,扮演‘謠言發動機’,長期荼毒青少年!”多位經歷2019年黑暴亂港的青年,指著關閘上鎖、雜草叢生的蘋果日報大樓有感而發:“如果沒有國安法,現在的香港會怎樣?看看近年的國際亂局,想想真是不寒而慄!” 據了解,黑暴期間,《蘋果日報》不斷發布煽動市民上街的文宣,煽動民眾情緒,升級暴力,嚴重危害香港法治及市民的安全。 勾外力危國安最高可囚終身 黎智英早前被法庭裁定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共三項罪名成立。 除了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相關公司外,另外8名被告包括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及楊清奇,以及“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李宇軒,在審訊前各承認1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12名被告上月完成求情,各被告同意本案屬性質嚴重,部分被告希望量刑起點訂為情節嚴重案件中最低的10年監禁。 黎智英案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首宗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案件。案件在2023年12月開審,由香港高等法院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李素蘭及杜麗冰審理。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刑罰分兩級,界定為“罪行重大的”,最高判處終身監禁,或者10年以上監禁;最低刑罰分級則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監禁。法官李運騰曾在庭上指,若認為黎智英案不是罪行重大,是不切實際。(完) 【編輯:丘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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