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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宏福苑火災 警方廉署起訴七被告兩公司涉25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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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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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中通社6月10日電 (記者 張明臻)香港大埔宏福苑去年11月發生大火造成168人罹難。香港警方及廉政公署成立聯合調查小組,經深入調查及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後,10日落案起訴7名人士及兩間公司合共25項控罪,涉及誤殺、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以及逃稅。

  警方與廉署成立大規模的聯合調查小組已在半年內拘捕35人。10日,警方正式起訴三名男子及兩間本地公司共五項誤殺罪;廉政公署合共起訴7名人士及兩間公司合共20項控罪。上述罪行已在10日分兩案提堂。

  警方發現,負責宏福苑大維修工程的相關公司,在監管工程物料和程序中,涉嫌違反謹慎監督的責任,有嚴重疏忽。存在問題包括使用非阻燃安全網、易燃發泡膠板、移走樓梯走火通道窗戶等,影響防火安全,導致火勢迅速蔓延並阻礙逃生路徑,造成大量死傷。

  警方落案起訴三名男子及兩間公司,被告分別是涉案總承建商宏業的時任董事兼技術董事何建業、工程顧問鴻毅的時任董事及該工程的註冊檢驗人員吳躍、鴻毅董事黃俠然,其餘被告分別為宏業及鴻毅。

  廉署的檢控主要涉及四大範疇,包括總承建商招標過程造假、工程監督造假、工程顧問公司董事洗黑錢、以及在調查中企圖妨礙司法公正。

  調查發現,黃俠然涉串通總承建商宏業董事侯華健、何建業,隱瞞宏業訴訟記錄、誇大其評分,詐騙宏福苑法團、業主,令宏業中標,取得3億港元合約。相關涉案人士並涉嫌在工程監督上造假,虛報已履行法定檢驗職能,並在火災後偽造檢驗文件。

  過去六年,鴻毅先後承接多個屋苑的顧問及維修合約,期間黃俠然與職員李敏、妻子鍾素芬涉嫌通過銀行戶口處理懷疑貪污所得共4000萬港元,亦被控多項逃稅罪。黃俠然友人洪國偉,在廉署調查期間,協助隱藏近60萬港元現金,懷疑為部分賄款等。

  廉署強調,會與警方繼續調查案件,不排除有更多拘捕或檢控行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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