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電訊

香港就違法使用“藥房”標識加強執法

分享到:
2026-02-13 14:49 |

【字號:

  香港中通社2月13日電 農曆新年將至,香港衛生署13日表示將加強巡查全港特別是遊客較多地區的“獲授權毒藥銷售商”(藥房)、“列載毒藥銷售商”(藥行),以監察其遵守法例及相關執業守則的情況。

  衛生署去年對藥商進行約9600次巡查,打擊違法行為。有7家並非藥房公司和一名並非藥房零售店舖的東主,因在其處所展示近似藥房訂明式樣標識而被定罪,分別被判處罰款3500港元至1萬港元不等。另外,2家並非藥房的公司在今年1月因違反上述罪行亦被定罪,分別判處罰款5000港元及3.2萬港元。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只有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授權為“獲授權毒藥銷售商”的人士,才可在管理局註冊處所經營相關毒藥的零售業務。

  任何非藥房註冊處所展示屬藥房訂明式樣的標識、與屬藥房訂明式樣的標識相似的標識,或並非藥房處所而在零售毒藥業務有關的方面使用“藥房”名銜或英文pharmacy、dispensary、drug-store等名銜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兩年。(完)

視頻

更 多
張雪機車陸續到港 香港機車收藏家興奮開箱
“祖國越強大,香港越美好”第十九屆香港青少年軍事夏令營結業
《給阿嬤的情書》在台灣展映 是什麼讓觀眾遲遲不願離場?
“行政長官表揚榜”揭曉 拆彈部隊和簡約公屋獲獎
碳中和牛肉丸?魚子醬冰淇淋?記者帶你看美食展“腦洞”產品
中國國產C919成功執飛國際商業航線 乘客分享首航體驗
【你不知道的香港】部分香港學生心中的NO.1商場竟是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