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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金錢糾紛披露前女友資料 香港一男子被捕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2月24日電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24日表示,當天在九龍拘捕一名43歲男子,涉嫌在未經前友人的同意下,披露前友人及女兒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
調查顯示,被捕人士與事主於2021年開始交往,於2022年分手。分手後,被捕人士繼續聯絡事主,及至2024年兩人發生金錢糾紛,被捕人士指稱事主欠債不還。 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上旬,有人先後三次披露事主的中文姓名及照片,以及事主女兒的中文姓名、就讀的小學名稱及班級。 被捕男子獲准保釋,公署指會繼續調查案件。公署提醒市民,“起底(披露他人隱私資料)”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5年。(完)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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