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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高法发布網絡“開盒”行為定性參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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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15:25 | 稿件來源:香港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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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通社8月14日電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14日發布入庫參考案例《吳某慧、陳某強等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為實施誹謗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行為定性。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對於通過網絡“開盒”等方式公開曝光他人個人信息,符合中國刑法規定的,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定罪處罰。

香港新聞網製圖(製圖:蘇淳淳)

“開盒”是中國近年流行的一個網絡熱詞,指通過網絡非法搜索、挖掘個人隱私信息,並在網上公布,引發網民對被“開盒”者的輿論譴責。

本案中,被害人朱某係江蘇省某中學教師,被告人吳某慧係朱某的親屬。吳某慧在與朱某發生矛盾後多次向被告人陳某強提及此事,陳某強提出可以通過獲取朱某個人信息並在網上發負面帖子抹黑朱某。吳某慧遂向陳某強提供了朱某妻子的身份證信息,以便查詢朱某的個人信息。

2020年5月,陳某強以人民幣13150元(幣種下同)的價格購買包含朱某及陳某強前女友楊某等人的住宿記錄、民航、鐵路購票記錄等信息1442條。其中涉及朱某、楊某的住宿記錄、民航、鐵路行程信息299條,其他與朱某、楊某等人具有時空交叉關聯人員一般身份信息1143條。

後被告人陳某強將獲取的信息發給被告人吳某慧,吳某慧從中挑選了部分與朱某同一時間段入住同一酒店的女性人員信息(涉及在該中學就讀、高考在即的一高三女學生等共計20餘人),用於撰寫帖文,後由陳某強修改帖文並支付費用交由專門發負面帖子的鄧某等人(另案處理),將詆毀朱某的不實帖文以多個吸引流量的誇張標題在知名網絡發布。帖子發布後在上述網站迅速擴散,閱讀、轉發及跟帖回覆人數總計超過200萬。

江蘇省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於2021年2月1日對本案作出刑事判決:被告人吳某慧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被告人陳某強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完)

【編輯:彭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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