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連續兩年 懲戒“台獨”案例寫入最高法報告香港中通社北京3月9日電(香港中通社記者 施鑫岳)3月9日,中國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分別作工作報告。最高法報告提到,對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李延賀依法定罪判刑。這是最高法連續兩年將懲戒“台獨”案例寫入工作報告。
3月9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圖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向大會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香港中通社圖片 “兩高”報告,是中國兩會期間外界關注的重點之一。在回顧2025年工作時,“兩高”報告均提到,保護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僑胞、歸僑僑眷合法權益,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 張軍表示,堅決捍衛國家安全。深化反顛覆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鬥爭。嚴懲“台獨”頑固分子。 圍繞2026年工作安排,最高法報告提出,將嚴懲顛覆分裂、滲透破壞、間諜竊密、宗教極端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繼續加強港澳台僑同胞權益保護。
3月9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圖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向大會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香港中通社圖片 應勇在報告中指出,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 最高法報告並提及,對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李延賀依法定罪判刑。 李延賀案例被寫入最高法報告,受到台灣媒體廣泛關注報道,不少台媒直接以“李延賀破壞國家統一”作為標題內容。 李延賀,即台灣“八旗文化”出版社總編輯富察。據此前報道,李延賀1971年出生於遼寧,滿族人。他與台灣籍妻子結婚後,2009年搬到台灣定居,後擔任“八旗文化”總編輯。 2023年4月中國國務院台辦證實,李延賀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正接受國家安全機關調查。 2025年2月17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李延賀有期徒刑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五萬元。宣判後,當事人當庭表示服法認罪,在法定上訴期內未提起上訴,相關判決已依法生效。 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副院長張文生向香港中通社記者表示,2024年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制定印發了《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不僅從法律上完善了懲戒“台獨”分子的工具箱,更把打擊“台獨”分子,特別是“台獨”頑固分子,納入刑事範疇。將“台獨”分子被抓捕歸案、定罪判刑的案件寫入最高法報告,表明大陸打擊“台獨”絕不是嘴上說說,而是有對法律實實在在的運用,有具體鮮明的例子。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的最高法工作報告在回顧2024年工作時提到,對宣揚“台獨”分裂主張、實施“台獨”分裂活動的楊智淵,以分裂國家罪定罪判刑,依法嚴懲不貸。這是最高法連續兩年將“台獨”分子分裂國家並被定罪判刑的案例寫入工作報告。 對此,張文生表示,結合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涉台部分提出的“打擊‘台獨’分裂勢力”來看,這反映了近年來大陸方面打擊“台獨”的手段越來越豐富,力度也在逐漸增強,有法可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對台實質治理工作正在不斷推進。對“台獨”分裂勢力形成了強力威懾。(完) 【編輯:彭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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