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見聞:無牌照電動車成街頭頑疾 尋良方根治可期香港中通社北京9月12日電 北京見聞:無牌照電動車成街頭頑疾 尋良方根治可期 香港中通社特約記者 莊恭百 近年來,車身貼著“孫子專用”“接送孩子自用”,以及“老人代步車”等字樣的三、四輪電動車充斥北京街頭。由於當地政府未能對其採取嚴格的牌照和駕照管理,所以這類車主對違規出行并不顧忌,漸成道路交通的一大頑疾。 此類電動車大都產自北京周邊的河北省。由於採用封閉設計,動力十足,有些四輪車的外觀與微型汽車基本相同,售價最低七八千元,最高三四萬元,受到了眾多百姓追捧。 居住西城區南橫街某小區的江寧先生介紹,近年來騎行上下班時,明顯感覺這類車越來越多,它們一會兒在汽車道路行駛,一會兒在自行車道行駛,甚至逆行,十分危險。 有不少市民報怨,這類電動車在街頭、小區占用跟微型汽車差不多的面積,卻不用交停車費,不上保險,不繳車船稅……一旦交通肇事,處罰較輕,甚至逃脫現場。 據北京朝陽法院隨機選取近年發生的300餘件道路交通案件統計,其中涉及車身標有“老年代步車”等電動車的就有40餘起,且呈現上升之勢。 老年人喜愛 年輕人鑽空子 面對北京超級擁擠的地面交通,對出行快捷、方便和安全的需要,是普通百姓購買這類電動車的最直接原因。 於兩年前購買了四輪電動車的68歲張先生說,“我贊成政府加強管理。因為依法出行,也是保護自己,但不能一管就取締,應研究研究為何百姓喜歡這類車,尤其是老年人喜歡。” 在某科研所工作的樂華(音)女士表示,“因沒有北京購車指標,就買了一輛四輪電動車應急, 平日接送8歲的女兒上下學,順便上下班用,周末還會帶家人郊游。最初擔心無牌照行駛會被處罰,可路上沒有人管。當然了,要遵守交規,如同“裸奔”,出了事故,要負全責,沒有法律保護。” 專家表示,盡管這類車滿足一些市民之需,但由此引起的交通事故也給更多市民帶來出行幹擾和安全隱患。究其原因,在於社會治理的脫節:國家相關標准缺失、廠家有機可乘,相關政府部門不作為等。但如果治理簡單化和粗糙化,不僅會增長治理成本,也易引發社會矛盾。 設過渡期 尋方根治 近日,北京市有關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加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管理的通告》(簡稱通告)。通告中設置治理的過渡期,即從2024年1月1日起,這類車將依法禁止上路行駛,在北京將無立足之地。 有網友表示,“遲來的通告,根治有望。”也有網友稱,“設過渡期,是明智之舉,是科學施策。”當然,也有網友表示,不會買汽車,因為成本高、路上堵。這類電動車挺好,先大大方方地開兩年再說吧。到時候,說不定政策又變了。 據西城公安交通隊的楊警官稱,整治和處罰關鍵在有法可依。目前國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對這類車尚無明確的處罰條例,所以在實踐中,處罰更多是批評教育,這很容易引起社會誤解。可以肯定,在過渡期中,相關法律法規也會跟進,根治是必然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通告發布前,國家工信部發布了《純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征求意見稿),與之前相比,增加了微型低速純電動乘用車的技術要求,首次將這類車輛作為純電動乘用車的一個子門類提出相關技術要求。 專家認為,一邊重拳治理,一邊引導正規產品落地,體現了在法律法規前提下的人文關懷,這不僅有利於消費者需求,也將推動北京的消費升級。(完)
【編輯:通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