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專家:“前海方案”是後疫情時代大灣區戰略的重磅引擎香港中通社北京9月7日電 特稿:專家:“前海方案”是後疫情時代大灣區戰略的重磅引擎 香港中通社特約記者 莊恭 繼5日印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橫琴方案”)後,中共中央、國務院於6日發布《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前海方案”),大幅擴展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的發展空間,并明確提出打造全面深化改革創新試驗平台、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樞紐的目標任務。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相較於側重“深度合作”的橫琴方案,前海方案最大的特色是“高端”,通過瞄准香港最有優勢的現代服務業,在“擴區”的同時擴展產業發展內涵,尋求高質量發展的框架。兩個方案差異發展、共同進步,構成了後疫情時代粵港澳大灣區國家戰略的重磅引擎。 前海方案共14條細則,全文近5千字。根據方案,前海合作區總面積將由14.92平方公里擴展至120.56平方公里,擴展後的面積接近港島與九龍面積的總和。方案還包含完善現代服務業標准體系、健全外資和民企權益保護機制、擴大金融開放等配套現代服務業發展的內容,其中尤其受到港澳問題學者關注是,法定機構將承載部分政府區域治理職能,港澳和外籍人士亦有機會擔任前海合作區內法定機構職務。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端洪對記者表示,在深港的合作與治理方面,如果事事都需要各方同意,實施起來的效果不會太好。此次前海方案採用法定機構治理模式是一大進步,凸顯出中央深化改革開放所具備的制度創新的勇氣和智慧。另一方面,通過充分借鑒、大膽移植香港經驗和國際規則,前海方案能够在後疫情時代為引進國際資金和技術創新創造新的制度空間和機遇。 田飛龍指出,通過法定機構承載相應的治理功能、外籍和港澳人士參與治理,前海合作區在法治糾紛解決方面有了制度機制的創新,在合作治理方面留出非常大的空間,一個立足一國、介乎兩制之間的增長型治理體系會逐步形成,其內涵會遠超出於服務業發展本身,進而擴展到中國與西方文明制度的互動融合。“對於‘一帶一路’和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建構,前海合作區的法治創新和制度創新是一種探路和試點。” 有觀點認為,區別於橫琴方案的設計和作用,前海方案是一項以深圳為核心的發展計劃,與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緊扣相連。對此,田飛龍認為,這種解讀多少有些自以為是,并不符合大灣區戰略和前海方案的初衷。 “過去那種不平衡的、差異過大的發展環境已經變化了,大灣區內部核心層之間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新時代已經拉開帷幕。以香港政府所具備的管治基礎、廉潔水平,香港社會適應全球化、善於抓住發展機遇的歷史經驗和‘愛國者治港’所帶來的提升來看,香港在前海方案中只會是更加積極主動的主角。”田飛龍說,“當然,這首先要求香港解放思想,跳出地方利益的視角,共同聚焦前海合作區的發展。”(完) 【編輯:通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