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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廉署揭發自編自導申請減刑案 最後一名被告認罪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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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6:11 | 稿件來源:香港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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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聞網7月7日電 香港廉政公署早前揭發荔枝角收押所有還押犯,串謀同黨策劃兩宗自編自導的罪案,從而讓另外兩名還押候訊犯人以向警方提供罪案線報為由,向法庭申請減刑。廉署及早介入,成功阻截該兩宗管有非法槍械、炸藥或毒品罪案發生,並起訴五人。其中四人已認罪判囚,餘下一名被告7月7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洗黑錢”。

鄭樂琳,27歲,早前否認一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1)條。

案件原訂7月6日開審,鄭樂琳7日承認控罪。暫委法官李志豪將案件押後至7月8日聽取求情,並批准她繼續保釋。

四名同案被告分別為王珏琛,案發時為荔枝角收押所還押犯;其女朋友劉臻頤以及兩名同黨關宇軒及溫展鵬。四人早前共承認四項罪名,即兩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一項“洗黑錢”及一項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分別被判囚一年至三年零六個星期。

本案源於廉署一宗貪污調查。於2021年9月至2022年5月案發期間,王珏琛還押懲教署荔枝角收押所,因而認識另外兩名還押犯,二人分別牽涉在一宗搶劫案及一宗販毒案,正等待案件在高等法院提訊。

案情透露,王珏琛向其女友劉臻頤以及其他同黨提出,策劃兩宗自編自導罪案,讓該兩名還押犯向警方提供線報破案,從而便利二人在各自案件的司法程序中向法院申請減刑,而二人的家人則分別向王珏琛支付25萬港元及125萬港元報酬。

劉臻頤及關宇軒其後按照王珏琛指示統籌整項計劃及聯絡相關人士,並先後籌備購買一支高能量的非法氣槍及獲取一份炸藥製造指南以準備炸藥。他們又預備將該等非法物品藏匿於一個地點,以及安排代罪羔羊在該地點被警方拘捕。廉署及早介入成功阻截該兩宗自編自導的罪案發生。

溫展鵬與鄭樂琳則曾處理其中一名還押犯家人支付的部分報酬,涉款約32萬港元,以協助籌備其中一宗罪案。

王珏琛2025年7月8日未有到區域法院應訊,法庭遂向他發出拘捕令,他其後被捕及加控一項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罪名。

懲教署及警方在廉署調查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7日由高級檢控官戚雅琳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張德福協助。  (完)

【編輯:譚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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