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喪屍煙彈”氾濫看台灣政治“系統性失靈”香港中通社7月3日電(記者 馮秋榆)近期,“喪屍煙彈”在台灣地區氾濫,衍生大量毒駕釀成嚴重死傷,還帶來校園“藥頭”等毒害青少年的問題。為什麼在中國大陸和香港早就被列管的依託咪酯直到近日才在台灣被列入一級控管?受訪專家表示,此次台灣應對新型毒品由於政治攻防、流程拖沓帶來“列管空窗”造成的社會創傷,彰顯了西方式民主的“系統性失靈”。
圖為台灣新北警方查獲的“喪尸煙彈“ 。(圖源:台灣“中央社”) 因吸食後會出現異常的抖動行為,依託咪酯俗稱“喪屍煙彈”。近期,“喪屍煙彈”引發的“毒駕”成為台灣社會的關注焦點。台灣警政署在今年5月24日至6月27日的“強化查毒駕、緝毒項目”中,查獲毒品煙彈5894顆、毒駕案件3676件,令台灣民眾怨聲載道。 台灣中時新聞報道指,台“法務部”曾在2024年“行政院”會宣揚反毒成效,遭台北、新北和桃園與會副市長當場質疑中央數據未反映實情,並因新型毒品舉證不易而錯失公權力介入良機,根本無法解決問題。 一方面是不断以化學式“變身”躲避警方追捕的新型毒品,另一方面,是台灣主管部門的忽視以及 “恐慌升級”時仍面臨的繁瑣列管程序,導致空窗期長,令“喪屍煙彈”氾濫,雖屢見毒駕釀重大死傷事故,甚至導致2名警察死亡,仍延宕至今年6月27日才被列為一級毒品。 台灣網友近日在社交媒體怒言:“撞死一堆無辜老百姓,法務部現在才動起來?”另據報道,依託咪酯被製成煙油以電子煙使用,台灣警方日前抓到188名學生與青少年,作為供毒“藥頭”。電子煙毒品成為台灣校園安全一大隱患。 為什麼台灣行政機構對依託咪酯的管制需要較長時間?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助理教授艾民偉在接受香港中通社專訪時分析認為,主要涉及兩方面因素。 首先,台灣地區法定管制程序和跨部門協調機制決定了新型毒品列管通常需要一定週期。其次,黨派競爭也可能進一步延長政策調整的時間。“當朝野政黨對於政策優先順序、監管方式或法律內容存在較大分歧時,相關法案或修法進程可能受到影響。”此外,利益集團也可通過各種方式參與公共政策討論,使政策形成過程更加複雜、緩慢。 “這其實觸及到了西方式民主的制度設計問題,立法、行政、司法三權過度割裂,單一部門無法快速應對快速迭代的新型毒品;政黨競爭優先選票與政治攻擊,公共安全議題工具化;利益集團合法遊說延緩管制,最終導致行政部門反應遲緩,難以快速應對民生問題,體現出一種‘系統性失靈’。” 艾民偉認為,如果要避免這樣的問題,最簡單的辦法就是賦予行政部門一定的緊急管制權。香港特區在新型危險藥物管制方面採用了較為靈活的附屬法例制度。根據相關法律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通過制定附屬法例,將新型危險藥物納入管制,並於“刊憲”後立即生效,再交由立法會依“先訂立、後審議”程序進行監督。“這種制度在面對快速出現的新型毒品時,能夠縮短正式立法所需時間,提高行政響應效率。” “然而在黨派對立的社會中,這樣靈活的制度設計可能難以實現。因為一切向選舉看齊,民生安全議題被黨派化。最終承受影響的還是普通民眾。”艾民偉說。(完) 【編輯:李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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