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說:黎智英,監禁20年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及高層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9日判刑。幕後主腦和推動者黎智英被判監禁20年。其他8名被告分別被判囚6年3個月至10年。
案件宣判當天,法院大樓外擠滿了排隊旁聽的市民。因為黎案對香港來說,不僅是一宗案件,也是一道傷痕。 這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首宗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案件。黎智英的三項罪名,分別是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仔細捋捋這三項罪名。就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作為《蘋果日報》創辦人的黎智英長期和其他公司高層煽動仇恨、蓄意製造社會對立、美化暴力,公然乞求外部勢力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特區。黑暴期間,許多年輕人正是通過《蘋果日報》,接受了“違法達義”的危險觀念,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法庭經評估後以21個月監禁作為量刑起點,黎智英是幕後主腦和推動者再加2個月,因黎智英高齡、健康狀況及被單獨囚禁等因素減刑1個月。 至於其餘兩項控罪都涉及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原本量刑都是起點15年,黎智英增加3年,再減刑1年。依照總刑期原則,三項控罪的總刑期是20年。 同案受審的還有8人,部分被告出庭作證。不過,法庭不接受從犯證人中任何一位屬於“超級告密者”,各被判刑6年3個月至10年。
香港特首李家超表示︰黎智英罪行滔天,惡貫滿盈,被重判入獄20年,彰顯法治,伸張正義,大快人心。 他說,法庭依法對黎智英及各被告作出重判,彰顯了法治和公義,然而香港社會已承受了沉重代價。在黎智英和他所操控的《蘋果日報》的荼毒下,部分市民,尤其是青年人,被誤導違反法律,變得激進暴戾,被煽動的人,包括年輕人,很多更因犯法而入獄,截至去年底,有超過2400人因“黑暴”期間的罪行承擔法律後果。
香港中聯辦發文指出,香港居民沒有忘記黎智英操控輿論工具恣意“洗腦”,沒有忘記黎智英縱暴煽暴、鼓吹“攬炒”“私了”,沒有忘記黎智英公開叫囂“為美國而戰”,沒有忘記黎智英配合外部勢力策動“顔色革命”,把香港特區推到極危險境地。 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表示,過去,不少人認為黎智英在香港影響力巨大,同時又有外部勢力撐腰壯膽,因此沒人敢對他採取法律行動。法官和檢察官能够頂住美西方壓力、無畏無懼司法和執法。黎智英案彰顯香港法治的公平公正,無人能够淩駕法律之上。“黎智英對美西方的剩餘價值很低,美西方政府也不會為了他而開罪中國。” 今年78歲的黎智英,是不是要在監獄終老?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在法院外就判刑見傳媒時表示,“這個只有天知道,但其所獲得刑期是十分應得。” 此前,黎智英以年事已高、身體原因求情,法庭調查揭露黎身體已獲治療。李桂華回應媒體,“黎智英對香港真的沒做過什麼好事,根本無任何可作為求情的合理理由。”他還表示,香港法例中沒有“保外就醫”這個名詞, “黎智英的健康狀況到底怎樣,大家上庭看到他精神很不錯”。 除了控罪,特區政府發言人透露,會依法充公黎智英的罪行相關財產。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當天下午表示,早前已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凍結黎智英和《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案罪行有關的財產。由於法庭已經判刑,特區政府將會適時依法向法庭申請充公令,沒收與罪行有關的犯罪得益。 【編輯:彭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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