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因應大埔火災提出全面改革方案 劍指“圍標”問題香港新聞網1月15日電 香港第八屆立法會昨日召開首場大會,重點聚焦去年11月26日大埔宏福苑五級火跟進和善後工作,特區政府公佈一系列災後支援,以及五大關鍵層面的制度性革新建議,兌現行政長官李家超早前提出與立法會共同應對災後工作的承諾,包括將大型樓宇維修工程由目前二級小型工程升格為一級小型工程,必須聘用第三方專業人士提交施工方案,屋宇署會在收到方案和計劃書後作出所需干預和監管。同時,參與市建局“招標妥”的顧問及承建商必須通過警方、廉署等背景審查,確保沒有犯罪或紀律處分紀錄,才能納入“預審名單”供法團選用。李家超強調,將刻不容緩地展開各領域的針對性改善措施,共同建設更安全的香港。立法會最終通過相關議案。 香港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指,宏福苑大火後要強化樓宇維修監管及執行力度,包括加強市建局角色,日後申請維修資助的大廈必須參與“招標妥”平台,由市建局招標、評標,決定中標的顧問和承辦商。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指,會修例將大型樓宇維修列為“一級小型工程”。 陳國基:全面徹底改革 宏福苑大火發生後,揭示圍標問題。帶領“調查及規管工作組”的政務司司長陳國基稱,政府有決心全面徹底改革。 陳國基表示:“我們必須面對一個更根本課題,就是如何從火災汲取教訓,將傷痛化為改革力量,讓悲劇不再重現。” 第一步是加強市建局角色和功能,將會為“招標妥”平台制定預審工程承辦商名單,審視有否犯罪及紀律處分紀錄,亦要通過警方和廉署審查等,只有預審名單內的顧問和承建商才能參與認投;申領政府維修資助的大廈必須參與“招標妥”平台,市建局會為業主進行招標、評標,亦會決定中標的顧問及承辦商。 陳國基:“市建局亦會在工程期間進行抽查,以動態監督工程確保維修資助,是按實際進度發放,並且要求顧問和承辦商在重要的工程節點,例如大幅修改工程範圍或增加工程費用等,必須要向市建局報告。”
香港大埔宏福苑 (香港中通社圖片) 政府亦會檢視《建築物管理條例》,當法團議決額外工程開支時,金額越高,就需要更多業主親身出席及投票,同時亦會對授權票引入措施,改善委任代表文書制度,確保代理票是由業主簽名。 除了招標的程序,大廈維修方面都要改革。 陳國基指:“《建築物條例》相關罪行條文僅僅指向使用欠妥或不符合條件條文的物料,我們認為這個建議不足夠。所謂『欠妥或不符合條件』,這些是很籠統的字眼,我們建議在《建築物條例》加入條文,規定建築物料需要符合法定安全標準,以便有足夠及清晰法律基礎,就不符合標準的物料作出檢控,並提高罰則。” 發展局:樓宇維修需第三方監工 發展局將修訂《建築物條例》,將大型樓宇維修列為“一級小型工程”,即是由第三方監工。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需要聘用第三方專業人士提交施工方案,包括安全措施以及提交監工計劃書,而屋宇署亦可以在收到這些方案和計劃書後,作出所需干預及監管。” 政府目標在今年下半年將條例提交立法會審議。 甯漢豪又指,會就建築物料的標準設定為法定要求,並提高罰則,同時亦會改革檢驗人員及小型工程承建商的註冊及紀律處分制。 (完) 【編輯:王少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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