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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成立顛覆組織“香港議會” 港國安處今懸紅通緝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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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4:53 | 稿件來源:香港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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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聞網7月25日電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25日)公佈,懸紅通緝19名在境外籌組、成立或參與“香港議會”的人士,包括袁弓夷及何良懋等人,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下的“顛覆國家政權罪”,法院已應警方申請發出拘捕令。被通緝人士包括9人組織“香港議會”選舉,以及10名參與選舉並宣誓就任的所謂“香港議會議員”。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當日發表聲明,堅決支持香港警方依法通緝袁弓夷、何良懋、姜嘉偉等19名亂港分子的正義之舉。

懸紅通緝19人涉籌組顛覆組織“香港議會”

據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公告,懸紅通緝的19人中,9人涉嫌在香港特區境外組織“香港議會”選舉以成立所謂“香港議會”,包括男子袁弓夷、男子何良懋、男子霍嘉誌、男子蔡明達、女子陳麗珍、男子馮崇義、女子龔小夏、男子吳文昕及男子曾偉藩。

另10名人士,香港國安處指,包括女子錢寶芬、男子夏海俊、男子侯中宇、男子何永友、男子姜嘉偉、男子林千淦、女子吳文君、男子黃振華、男子黃修和及女子張信燕,涉嫌作為候選人參與“香港議會”選舉,並在當選後宣誓就任所謂“香港議會議員”。

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稱,香港法院已應警方的申請,就前述19名在逃人士發出拘捕令。“香港議會”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其目標包括推動“自決”、制定所謂“香港憲法”,以非法手段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特區政權機關等,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警方遂依法向法院申請拘捕令,並通緝有關人士。

除袁弓夷、何良懋、霍嘉誌及蔡明達早前已因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各被警方懸紅港幣100萬元通緝;保安局局長亦於2024年6月和12月先後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89條所賦予的權力,刊憲指明袁弓夷、霍嘉誌及蔡明達為潛逃者,並指明針對他們而施行的措施。警方會繼續全力將被通緝人士緝拿歸案。

警今再懸紅20萬元通緝另外15人

其餘15名被通緝人士,警方今日各懸紅港幣20萬元通緝歸案,現呼籲市民就有關上述人士或相關案件提供消息。案件仍在調查中,如有需要,警方會懸紅通緝更多涉案人士。

警方重申,危害國家安全是非常嚴重的罪行,該類行為或活動可能造成極為嚴重的後果。根據《香港國安法》第37條,《香港國安法》適用於在特區以外地方干犯《香港國安法》下罪行的特區永久性居民,及在特區成立的公司及團體等法人及非法人組織。此外,《香港國安法》第38條訂明,《香港國安法》亦適用於不具有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但針對特區實施犯罪的人。因此,香港警方有責任依法追究在境外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罪行的人。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33條,如犯罪行為人自動放棄繼續犯罪;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或提供重要線索得以偵破其他案件,可以從輕、減輕處罰。警方呼籲上述被通緝人士要懸崖勒馬,希望他們珍惜機會,回港自首,不要一錯再錯。

警方同時指出,不論以任何形式,包括透過互聯網,任何人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參與“香港議會”的相關違法活動或干犯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同屬違法行為。警方呼籲社會大眾不要以身試法,警方會對有關犯罪行為嚴正執法。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當日發表聲明,堅決支持香港警方依法通緝袁弓夷、何良懋、姜嘉偉等19名亂港分子的正義之舉。所謂“香港議會”選舉的惡劣行徑嚴重違反香港國安法,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表示將堅定支持香港特區有力實施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其附屬法例等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堅定支持並配合香港警方依法毫不手軟打擊外逃反中亂港分子,護航“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完)

【編輯:錢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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