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5年懲處逾千公務員 有教師用極不合適教材被革職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4月29日電 面對少數違法違紀的公務員,香港特區政府絕不姑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昨日(28日)出席立法會一個會議時表示,過去5個財政年度,共有1073名公務員因干犯嚴重不當行為或刑事罪行,須接受正式紀律行動和懲處,包括有官校教師以“極之不合適的教材”教導學生,因而被革職等。 楊何蓓茵當日出席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表示過去5個財政年度,有1073名公務員因干犯嚴重不當行為或刑事罪行,須接受正式紀律行動和懲處,平均每年215宗,當中214人被免職;有2080人因干犯性質較輕微的不當行為,而要接受簡易紀律行動,平均每年416宗。
香港中通社資料圖 議員吳傑莊關注,接受懲處的公務員主要涉及何種違紀行為?楊何蓓茵回應指,涉及革職的懲罰方面,最近有官校教師以“極之不合適的教材”教導學生,對學生學習產生負面影響,亦嚴重地損害了教師及公務員的專業形象,該教師因而被革職;也有公務員連續曠工14天或以上被革職。 在逼令退休方面,她舉例,一名體育館場地主管人員使用電腦預訂系統公務帳戶替朋友預訂場地,其友人因而毋須親身預訂,該人員遭迫令退休;嚴厲譴責方面,有政府場地工作人員於值勤期間與同事動粗推撞,被嚴厲譴責及罰一個月薪金等。 楊何蓓茵強調,特區政府非常重視公務員的品行操守。絕大部分公務員均循規蹈矩、盡忠職守,面對少數違法違紀的公務員,政府絕不姑息,必定嚴肅處理每宗個案。 特區政府早前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修訂《公務人員(管理)命令》及《公務人員(紀律)規例》,以優化公務員紀律機制。根據文件,此次修訂主要涉及三大範疇,包括簡化紀律程序、優化停職安排及配合香港國安法作出技術修訂。當中提到,建議面對被法院定罪的個案,尤其被裁定干犯嚴重罪行的人員,無須取得法院程序的記錄亦可施加懲罰。 楊何蓓茵強調,此次優化公務員紀律機制,旨在令機制更完備,完全沒有減少或削弱有關人員在現行機制下的權利。 她昨日透露,相關檢視已完成,目標明年落實。(完) 【編輯: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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