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哀悼”刺警案疑兇 4港大生認煽惑蓄意傷人判囚2年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10月30日電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於2021年通過所謂“悼念”銅鑼灣刺警案疑兇梁健輝的動議,時任評議會主席等4名港大生早前承認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今日(30日)下午在區域法院各被判入獄2年。 區域法院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提到,案件有多項加刑因素,指4人夥同犯案並在案中分別擔當動議者、和議者等角色,亦在案發前草擬議程,顯然是有預謀犯案。又指議案與港大評議會的會務及學生權益無關,批評被告利用學生會的官方渠道表達個人意見,是“公器私用”,濫用選民對他們的信任。 法官表示,港大學生在公眾眼中是受過教育的社會精英,他們清楚知道會議會透過校園電視直播,在社交平台供公眾觀看,而事後亦受到傳媒廣泛報道,認為他們是有意圖吸引國際注意。法官還提到,會議召開時,警方尚未完成調查,梁健輝的遺書也未找到,質疑評議會的討論基礎。此外,案發前,特區政府已將梁健輝的襲警行為定性為“孤狼式恐怖襲擊”,法官批評被告公然挑戰法治。 法官形容案件極為嚴重,決定以35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但考慮被告在開審前認罪且年紀尚輕,曾參與義務工,事後亦主動撤回動議,酌情扣減刑期至24個月。
(香港中通社資料圖) 4名被告依次為時任港大評議會主席張敬生、時任港大學生會會長郭永皓、時任李國賢堂學生會代表杜林丞亨,以及時任文學院學生會代表容頌禧,同被控於2021年7月7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意圖使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該等警務人員。 2021年7月1日晚上,50歲的梁健輝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持刀刺傷一名執勤中的警員,行兇後再用刀插向自己的胸口位置,送院後不治。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同月7日晚召開會議,在會前為梁健輝“默哀”一分鐘,會上又通過動議,對梁健輝逝世表示“深切哀悼”,並“感激他為香港作出的犧牲”。事件引起多方強烈譴責。 香港大學發言人表示,港大強烈讉責有同學以學生會評議會名義美化暴力襲擊,用“犧牲”來形容涉嫌“襲警後自殺”的行為,會為社會帶來錯誤信號。 香港保安局亦予以強烈譴責,批評評議會顛倒是非,辜負社會和大學的栽培和期望,應該感到羞恥。(完) 【編輯: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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