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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輿論:35+顛覆政權案裁決對維護國安具示范作用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5月31日電 香港47人早前涉嫌參與“35+顛覆政權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31人在審訊前已認罪,16名被告不認罪。香港法庭30日作出裁決,16名不認罪的被告中,14人被裁定罪成。香港多份報章31日發表社評文章表示,判決公平、公正、透明,法庭裁決對香港國安法的準確實施具有重要價值。 香港警察總部大樓。香港中通社圖片 《大公報》社評表示,最終的判決公平公正。任何人從事破壞國家安全的行為,不管是打着什麼旗號,都不可能逃脫法律的制裁。此案審理過程長達100多天,全程公開透明。審訊嚴格遵守普通法程序,也引用了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則,證據沒有百分之百達到無疑點的兩位涉案者未被定罪。律政司即時向法庭表明就未定罪被告提出上訴的意願,一樣是依法行事。 《文匯報》社評指出,是次法庭的裁決釐清了“其他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等關乎香港國安法的條文定義,就立法會議員運用權力會否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作出清晰法律界定,同時引用全國人大的決定和說明,解釋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確保法例得到更全面準確的執行,將進一步推進香港國安法的司法實踐,更有效依法保障國家安全、維護香港法治穩定。 《星島日報》社評表示,“35+顛覆政權案”裁決具示範作用,給軟對抗者當頭棒喝。國安法生效後,一些反中亂港勢力只是暫時偃旗息鼓,抗爭手段由以往硬對抗轉為軟對抗,在網上輿論或文化範疇上伺機發難。今次裁決成為案例,相信可起震懾作用,因裁決只要證明被告有意圖顛覆國家政權,付諸行動,就算犯法。政府也應以此案為例,加強對市民的國安教育,更好守護香港。(完) 【編輯:纪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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