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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35+顛覆政權案”2人脫罪 律政司上訴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5月30日電(記者 徐嘉儀)香港47人涉嫌參與“35+顛覆政權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16名被告不認罪。法庭5月30日作出裁決,14人被裁定罪名成立,2人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特區政府律政司當天就2人無罪裁決提出上訴。 5月30日早上,西九龍法院大樓周圍加強安保。(香港中通社記者付鈺攝) 香港中通社圖片 47人中,已有31名被告認罪,包括戴耀廷、黄之鋒等。 16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法庭考慮所有證據和陳詞後,裁定劉偉聰、李予信罪名不成立,其餘被告罪成。 控方案情主要指出,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16名被告與其他人士達成協議參與一項謀劃,以非法手段嚴重干擾、阻撓或破壞香港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根據控方指稱,16名被告與其他人士協議在2020年立法會選舉中當選立法會議員,並在立法會取得過半議席後(即35+席位),將對政府提出的任何財政預算案或公共開支,不予區別否決或拒絕通過,意圖迫使行政長官回應“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的要求。如果行政長官拒絕回應,她將要根據基本法解散立法會,並最終辭職。 2020年的立法會選舉因新冠肺炎疫情延期。控方指稱,如果該謀劃得以落實,將癱瘓政府運作,並無可避免地造成香港政治局勢不穩,導致香港特區出現憲制危機。 法庭認為,若各方懷有如控罪所指的意圖來進行該謀劃,必然構成嚴重干擾、阻撓、破壞香港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的行為,或令成功的候選人參與這等行為。 罪成的14人當天還柙,有被告提出申請保釋等候判刑,法官聽取陳詞後拒絕申請。案件尚未判刑,求情日期定為6月25日。(完) 【編輯: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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