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香港社交賬號掛賣“狗肉”扯出新網詐 香港中通社11月20日電 題:香港社交賬號掛賣“狗肉”扯出新網詐
香港中通社記者 譚暢 近日,在香港社交平台有賬號公然售賣狗肉,引發各界關注。背後除了違法食用狗肉問題,還扯出了新型網絡詐騙。 根據香港《貓狗規例》第167A章,屠宰貓狗以作食用,或將它們的肉當作食物出售,違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港幣及入獄六個月。此前,Facebook一個名為“玉鼎”的專頁發帖稱售賣狗肉,其後又改稱“香肉”,並指明兩斤起賣、可貨到付款。 如此明顯的知法犯法行為,引起熱議。然而,經警方初步調查後,事件走向令人意想不到,警方懷疑有人以出售狗肉為名,透過惡意手機應用程序誘騙顧客錢款。 根據帖子的內文,若想於該賣家處購買狗肉,消費者在與賣家聯繫後,需先繳付定金,或通過賣家發佈的鏈接下載相關應用程序,並通過應用程序訂貨。訂貨過程中,應用程序會要求獲取消費者手機操作權限,提供虛假的銀行登入界面,誘導其輸入銀行賬號、密碼等隱私資料,轉走賬戶內錢款。 9月至今,警方已接報逾10宗有關報案,涉及損失超114萬元。這種新型詐騙手段以特定人群為目標,抓住了被騙者不敢報警的弱點。 香港立法會議員何俊賢告訴中通社記者,由於香港售賣、食用狗肉都是違法行為,因此市民普遍不會吃狗肉。在港販賣狗肉,是在販賣過程中篩選特定人群,導致消費者即使被騙也不敢報警,因為“買狗肉”這一行為本身就是犯法的。“假如換個角度,賣的是化妝品等合法的東西,消費者受騙後會直接去報警。” 他表示,涉嫌買狗肉的消費者本身就處於法律的灰色地帶,從事非法勾當,自然不太會去舉報,所以這種騙案才得以持續下去。 何俊賢指, “賣狗肉”這一行為非常惡劣,對法治和市民的情感、愛護動物的價值觀,都產生了衝擊,影響更加深遠。 他以電子煙舉例,指香港電子煙亦是剛剛立法,但市民看到類似案件時,可能會將其當作普通的罪案,沒有衝擊個人情感。但涉及狗肉,市民往往就直接去報警了。 “這充斥了人對動物的情感。” 何俊賢建議,哪怕案件本身不涉及“賣狗肉”的行為,也按照確有其事來對待。“我覺得尊重本地的法律是最重要的。” 香港詐騙案近年來有上升趨勢,且詐騙手法也越來越多樣。從假冒內地官員,到投資騙案。隨著警方的宣傳和打擊,詐騙集團也在“進化”,慢慢地以網購的方式誘人上當。金融管理局副總裁阮國恒出席活動時曾表示,近兩星期香港出現新行騙手法,通過惡意應用程序獲取受害人帳戶敏感資料,最終轉走戶口金錢。 賣狗肉是一個提醒,社會各界要以此為警戒,後續會否有以販毒、非法賭博等方式,詐騙市民錢財。這是另一個難以破案的死循環。(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