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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案前職員9項虐兒罪成 判囚15個月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12月9日電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去年爆出虐兒事件,累計共34名職員被控虐兒罪,其中一名24歲前員工被控9項虐兒罪,她早前否認控罪,今早(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判監15個月。裁判官判刑時斥責被告以暴力襲擊幼童,行為可恥。
被告李慧雯,被控9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控罪指她於去年11月19日至12月20日期間,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9名兒童。 “童樂居”虐兒案,警方至今共起訴34名女職員,早前有5人認罪,分別被判囚4周至5個月8周。 【編輯:孟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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